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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濫殺平民,猶太教的命較值錢,伊斯蘭教的命就比較賤,反恐無限上綱


CUFOX wrote:
我主要是來打臉法盲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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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神山 wrote:
憑先生之大才,在此盡展舌戰群儒之能
實讓在下不才,仰慕不已!
相信以先生之能定能濟弱扶傾,
何不出山襄助樓主,說服承審法官
,實現大義?
如此不但救了樓主,更打臉這裡的眾多網友
豈不樂哉?則樓主甚幸,廣大消費者甚幸!


其實辛苦CUFOX先生了

要知道就算是十惡不赦的連續殺人犯, 也是要有"撐得住"的辯護律師啊
CUFOX 一人戰群雄 表現算十分勇敢了
當然法官採不採信他這種"辯論"和"思維", 就不是我們局外人可以預測了

聖神山 wrote:
另有一個5歲孩子應該也符合吧!


多年前我打電玩輸給5歲小孩後,我就不再低估5歲小孩了。
glavinec.tw wrote:
多年前我打電玩輸給5...(恕刪)


很多小孩 五歲就能抬頭

你怎麼拚得過?

ps. 請google 五歲能抬頭
這讓我想起周星馳的電影: 九品芝麻官。


125475368 wrote:
很多小孩 五歲就能...(恕刪)


這棟樓連"妙見神"都可以登場了嗎.......
ace ventura wrote:
當然法官採不採信他這種"辯論"和"思維", 就不是我們局外人可以預測了


法官常常在微罪的判決書中對辯方或控方長篇大論所云的ooxx僅以簡短的論述反駁之,

其論述之簡短甚至可以由我這個被看破程度的外行人再濃縮成一句"違背常理"或"不足採信",

那種純粹的舌辯法/純粹的邏輯辯論,不是法庭實務上的常態,所以幾位好心的網兄才會建議去法庭旁聽看看,

以為法庭攻防是"以純粹的辯論為基礎"而不是"以事證為基礎的辯論"應該是戲劇看太多

聖神山 wrote:
先生在此盡展舌戰群儒之風采,猶如武侯再世
實讓不才,仰慕不已!
相信憑先生之大才,定能濟弱扶傾,
何不出山襄助樓主,說服承審法官
,實現大義?
如此不但救了樓主,更打臉這裡的眾多網友
豈不樂哉?則樓主甚幸,廣大消費者甚幸!


你不要害法官被他看破程度
各位大哥好,

在這個討論串中,
麻煩各位大哥講話要注意一下下。

因為我突然發現一件事情,
有人很敏感。
對於他不喜歡的言論會去按檢舉按鈕。

H大 講話可能不是很中聽,
不符合某人想法,
發言內容已經被列入資源回收三次了
“ 下架三次 ”。

剛才突然發現的,
請諸位注意。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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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神山 wrote:
先生在此盡展舌戰群儒之風采,猶如武侯再世
實讓不才,仰慕不已!
相信憑先生之大才,定能濟弱扶傾,
何不出山襄助樓主,說服承審法官
,實現大義?
如此不但救了樓主,更打臉這裡的眾多網友
豈不樂哉?則樓主甚幸,廣大消費者甚幸!

謝謝你的欣賞哦。
不過我早說過了,
我的目的並不是要他贏,
也不認為他一定會贏或贏了才是正義。

如果樓主想用我的論點辯護也歡迎自取,
不過建議用詞修飾一下,別像我一樣生動哦
加害人想塑造成被害人的形象,看了就噁心🤮

請自己公布下單的影片出來看是不是鑽漏洞,正常序號已使用過,下次購買顯示已使用,你中間做了什麼手腳導致取消優惠序號卻一樣可以享受優惠,所以才可以重覆使用優惠序號? 這叫正常購物行為嗎?

當初沒公佈序號漏洞,這種自私自利行為不可取,爽都在你在爽,還怕外流會被買完或是官方提早發現漏洞,擺明就是故意行為,被告才要藉由大眾力量平反,被告活該。

自行參考前陣子屈臣氏消費點數未扣點的新聞,當事人自知有問題至少還會反應回去,偷雞摸狗還想裝可憐給誰看?

官司輸或贏誰,在這誰也無法判定,只說明對自己有利的說詞,
法官不是白痴,你現在需要的是拿錢請律師,不是浪費時間在這說你有多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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