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弟深感羞愧
2014/3月買入一台olympus 防水相機
購入約半年期間超少用
2014/9月旅遊體驗潛水帶下水約莫水深7m處
相機開始出現異常
最後黑屏
號稱15m防水的相機就這樣壞了
送回拓元
報價9千8百多!當時相機市價1萬4-5
理由是不明原因造成
然後相機本體無外力損傷
工程師說不知為何螢幕下層有裂縫
但肉眼看不見,拆機才看的到
於是我也找上消保官
最後拓元用5千元代價讓我拿一台新的同款機子走
想想就是我們這種算了的心態,才養成他們大公司這樣的處理方式
我一支SONY的防水手機 ZR 用了2年多,下過台灣海水、下過日本海水、下過游泳池水、下過家裡的自來水,到現在還頭好壯壯,為什麼我的可以?!
每個人使用方式不同,但像我是屬於堅持不開拔充電蓋的使用者,你也是嗎? 一天會開合它幾次呢? 我想多數的人都不是如此堅持不開蓋吧?!
膠條本身是耗材,開開合合本來就會加快壽命的縮短,壞掉裂開屬正常現象,您不曉得嗎? 使用者"若"再粗心一點,粗魯一點的,它要不進水都很難欸!
今天膠條裂開你沒去注意到導致進水 跟你今天車子輪胎皮磨損了 你沒去注意到 發生意外事故後才去告車廠,這樣有合理嗎? 就以平心而論角度來講,使用者正確嗎?!
時常看到拿防水手機的人,防水蓋沒蓋緊的人大有人在,甚至是連防水蓋都斷掉 側邊孔洞是直接裸露的(當然,這例子有比較扯一點) 這就能輕易理解,"普遍"台人沒有這麼良好的使用習慣,很難達到像日本人如此龜毛的程度,人家怎麼用?你怎麼用的?
不過我得說「堅持不開蓋確實很辛苦,過程也有爭扎、忍耐、沒電就不要玩,下過海水就沖洗,一般水也一定整支邊邊角角都擦乾! 我這麼硬撐(台語)的人,才能換來它現在的良好,我都覺得很不容易耶~ 您若不是..若不是也能這樣硬撐(台語).. 憑什麼要它也能健健康康不進水?」 ←我只有這個感覺

rtype13 wrote:
我有個小小的想法,不是針對您,請見諒。
一般的消費者大部分不知道這麼多的認證規定,只是看到 SONY 號稱是 ipx 的防水防塵功能,就覺得好酷,購買了之後,如果是照 sony 官方規定下水方式而送修,保固內還需要負擔維修費,這樣感覺 SONY 蠻好賺的,不需要負擔保固內的維修成本,還可以再賺一筆維修費。如果因為這麼多變數而影響防水,建議 SONY 一定要在任何顯眼處標示,本防水機不保證防水...
沒有問題 ,本來就該如此
不能百分之百保證,本應加註警語提醒消費者
目前廠商的作法是在開孔附近貼感應貼紙,變色就判定人損
雖然可以說是非常偷懶的做法!
但準確判斷水漬水流的成因檢驗成本太高
貼張貼紙,反而是現階段技術限制下最符合經濟效益的做法
以判決書而言
全篇重點也在於廠商未以"圖示"或"文書"告知消費者如何確認防水配件工作正常
要負的是未善盡告知責任,而不是要負保證防水手機絕對防水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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