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兩個星期前我到通訊行去購買新機拿我的舊手機去抵店家在測試的時候都正常並且簽署了切結書結果前兩天店家打電話來告知我的手機螢幕有問題可能要請我拿去修或是拿錢給他們修理 這樣合理嗎??手機交給他們的時候都正常 只是純粹想換新手機補~~ 各位大大 以下是切結書內容剛剛去找通訊行他還是一直強調他們在這兩個星期並沒有對手機動手腳我也是跟他說以我的立場因為手機交給他們的時候是正常的他們表示是替別人估手機的到時候還是會轉交給別人
冷酷冷 wrote:各位大大你們好 兩...(恕刪) 冷大大,你好,不要理通訊行店家,你只要記得上法院時後,記得跟法官主張表示說,你當時與該家通訊測試使用都正常,螢幕也都正常無異常,而且我當時手機確定要用舊機要跟通訊行店家換新手機而且我換到的舊手機是放置在通訊行店家,放了多久,而且切結書也沒有要保證手機要由換方來保固,這樣就可以了,記得上法院時,舊手機型號,與換到的新手機型號都要表示清楚,還要記得要帶當時與通訊行所簽的合約也要帶去法院PS:也記得要跟法官說,你是怎麼樣換到新手機,是續約補差價?還是跟通訊行店家談妥來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