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苦等不到電信公司續約資格的iPhone6 plus,官網訂購又要等待數日才能送達。
逛到最近號稱5小時到貨的閃電購物網剛好有現貨可以購買,雖然價格比訂價略高,但是有買二萬贈送3000元購物金活動。
而獲得購物金必需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完畢,且只能折抵購物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經常會在網路上購物,所以折算下來也算是小有折扣。
上個禮拜剛好購物金發放下來了,所以開始物色需要採買的商品。
恰巧母親生日快到了,所以打算送她手機當生日禮。
將商品加入購物車之後竟然沒有出現購物金折抵的選項,
致電客服詢問是否系統發生問題所以導致無法折扣,客服的回答竟然是~
購物金無法購買手機等部份3C產品!
購物金無法購買手機等部份3C產品!
購物金無法購買手機等部份3C產品!
跟客服反應當時購物時購物金說明並無提及有限制無法購買的說明,
客服只輕描淡寫的回答「購物金說明內有提到公司有權更改購物金使用規則」。
雖然跟客服反應那也應該是之後發放的再有所限制才是合理,客服僅推拖是公司規定。
掛上電話後立馬查詢了該公司有關購物金的說明,
發現他們真的更改了購物金使用條款「部分3C商品(如:手機、NB、PC、平板、LCD、儲存裝置…等)不適用使用購物金折抵。」。
而且消費最高可折抵也由原本總金額20%更改為10%......而且好像是這幾天才做更改的。
網路購物這麼久的時間,第一次碰到這樣不老實的公司
誘使消費者購物之後,再更改了條款的行為,真的是非常的誇張。
相信應該也有站上朋友會碰到這情形,投訴消基會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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