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11月21日晚上我續約購買了一支手機,結果買回來不到一天<22日,其實他拿給我的時候就已經是故障的了,萬中選一的機王>就故障,理論上店家應該馬上更換新品給客人,但是門市的小姐說要送聯強由工程師來做評估這樣當下我真的是<歸然八火>因為這樣一拖又要還幾天了
當然我很客氣的找了消基會和消保官<這2人個不同單位,前者民間的後者政府的>才發現其實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店家要以何種方式做維修,也就是說怎麼看都是消費者吃虧就是了<很多人都以為可以換>所以要買3C用品的朋友要注意一下這個問題,以免像我一樣,不過我在這這邊提供一個方法就是在買的當下,你可以跟店家要求如果在幾天內<看是要三天還是七天>有發生故障他要立刻幫你更換新品,當然口頭承諾的不算,看是要寫張單據或錄音下來,這樣算是履約的一部份就不會有像我這樣的情況發生了
說真的心裡真的很不爽,不過大部份的消費者都不知道,原來買3C用品出問題會這麼麻煩,提供給各位朋友們一個參考...
不知道樓主所謂的(("理論上"店家就應該馬上換一台新品給客戶))這論點是從何而來啊?
樓主都離開店家一日了,又非當場拆封就發現新品不良,而門市又怎知道NG因素是否是由客戶造成的,代理商願意更換與否等等都不確定,換給了客戶後若被代理商退貨,無法更換新品,那該台手機損失是要由誰承擔??當初一開始就換給樓主新手機的店員??還是CALL樓主將更換過的手機退回?
3C設備離開門市後有產生NG是否能於7日內現場立即更換新品基本上有下列幾項要素~~~~
1.有顯著的嚴重瑕疵,造成完全無法使用該3C商品,門市現場有具判定權限的人員當場判定
2.原銷售店家有足夠的商品以備新品換貨的狀況產生
3.該3C商品外觀狀況完整無人為損傷
4.該店家良心很好,願意先換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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