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下班後直接去影城看晚上七點多的電影,因為時間比較趕,先去櫃台拿到事先在EZ訂的網路訂票,就匆忙隨便吃點東西,在開演前趕到檢票口,結果發現票不見了,可能是票跟手機一起放口袋,拿手機時電影票不小心掉出來了。趕緊延走過的路還有吃飯的地方找,遇到掃地阿姨也問了,後來確定票遺失了。
因為是網路訂票,有刷卡紀錄,有訂票紀錄,有座位號,應該是可以補票,回到售票櫃檯告知狀況,得到的回覆是「不行!」;軟磨硬泡,向上反映後,還是「不行!」。
對,票遺失是我的錯,但是不能補票我就很不能理解,我的手機裏有訂票紀錄,能保證這場電影、這個座位號是我訂的,不能補票是什麼心態?
後來我跑到別家影院再買相同的電影,對,我到別家電影院再買一次電影票,以後也不會在新光影城來看的電影了。
我覺得這個是非常標準的答案,現場買的,遺失了,誰知道是你買的;但是網路訂票都是實名購買的,有訂票紀錄,有場次,有座位號,為什麼不能補?
網路訂票的補票對影城本身有何影響?這種完全不替消費者著想,利人不損己也不願意做,這種商家我就是不爽再去了。
車票遺失了,我該怎麼辦?
「無記名車票屬於民法第719條之無記名有價證券,使用上是認票不認人,因此只要是持票者,都可以主張搭車權利。」
ps.記名車票只有月票跟定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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