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勝方通常毫不留情屠殺敗方 , 加上所謂斬草除根的觀念
因此東方的戰爭往往非常殘酷 到殺全家雞犬不留
加上荒年頻仍 , 狼煙四起 為生存常發生民變
就明朝末年 張獻忠就把整個四川省的人殺光光 ( 想一下全台灣的人都被殺到一個人都沒有 )
且變態到把女人的腳砍下 堆到跟山一樣高
後來才有湖廣填川 也就是後來的四川人都不是真正的四川人 是兩湖兩廣的人移民進去的
成都到清初時居然才只幾百戶人家
而投名狀同時期整個中國也是天下大亂
就陜甘回亂而言 , 也是標準回民不爽漢人而造反,先到處屠漢人,殺到四處慌無人煙
後來清軍平完太平天國和捻亂,左宗棠就帶大軍殺回去,最後是除了西安那幾百戶回民沒參與叛亂外
其它的就被報復性的屠光了...
所以基本上很不幸被抓去充軍 , 為了自己小命最好是保佑神是站在你這邊 , 不然就是跑的快
否則輸了都是死路一條
至於關羽到底有多利害 ?
我只能說威震華夏這個稱呼是有點根據 , 就算後面最接近的北朝史書 也是一大堆稱呼猛將叫 "類比關張" ,
所以當時人沒有把呂布當成一個猛將的形容詞 , 反而說 若關張之勇 相信關羽張飛也決非軟柿子.而是猛將的代名詞
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面,把殺死的人用鹽醃起來,隨軍攜帶,作為軍糧。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
明清時,官兵吃人的現象屢見記載。明成化年間,湖廣都指揮彭倫跟隨趙輔平定大藤峽□民叛亂,把抓獲的俘虜綁到高竿上,讓兵士將他們亂箭射死,然後又割裂他們的肢體,讓兵士烹煮而食。清順治九年 (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答應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婦女,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如果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答應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窮書生被守將抓去將被烹食,他的十歲的女兒請求代替,守將被感動了,把他們父女一同釋放。有一回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涌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到緊急的時候,這批人可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打開城門,把百姓放進來。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有戶人家數口被吃,只有一人倖免兵亂過後,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幹什麼?”那人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這位吃人的清軍守將,對十歲的女孩還有一點憐憫之心,對遇難者的責問還有一點慚愧之心,說明他的人性總算還沒有完全滅絕。
我有一把九環大刀的模型,刀背厚三公分,大約5公斤,我可以揮動。小弟約28歲,以前全盛時期一天可以做500個伏地挺身,體重96公斤。30公斤的貨物可以單手抓單手甩到車上,用頭跟腳做拱橋(鬼冢英吉式)可以撐82公斤的人一分鐘。
我不是運動員,沒有修練武術,更沒有像農人或勞工天天運動。我是個有空就宅在家裡的胖子。
所以,我相信在人類的漫長歷史上,在過去倚靠勞力的時代,出了幾個像是項羽或是關羽這樣的怪物應該不會太意外。
關羽有人說是180公分左右,也有人考證他是240公分的巨人;偃月刀更是18公斤到36公斤不等。不管怎樣,如果有一個接近兩公尺的壯漢,單手快速揮著7~8公斤以上的劍或刀.......真的不用太鋒利,殺人已是斬瓜切菜了。
再想想,殺人是這個人的吃飯本事、保命絕活;當然是天天拼命的練習不敢懈怠(來個每天突刺1千次),如果他的傢伙真的是什麼神兵(像是秦陵中的神劍),他的技巧又是真的出凡入聖(什麼大槍扎蒼蠅之類的),武藝出眾(殺牛的大山倍達)....我想,史書或野史的記載可能真的其來有自。
所以折衷一下:一個190的壯漢,滿臉血紅,相貌威嚴(要想像成兇惡猙獰也行),在你面前揮舞著大概20公斤的長刀,那速度跟你媽揮舞藤條打你的速度差不多;光風聲就嚇死人了。他老闆跟你們有仇,而這個怪物跟你也沒什麼交情。他狂吼著向你衝來,眼前噴起了血霧,眼前的人變成奇怪的形狀,一塊不知道是碎骨還是肉塊的東西飛到了你的臉上......。
我可不敢回頭。喊娘都來不及了。
我相信這種人不多,但是應該真的有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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