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好雷] 不能沒有你~最誠摯的推薦!

走馬燈 wrote:
恨生不逢時,
恨身無家財萬貫,
恨職非權貴高官,

中肯

恨自己不認識高官
真是悲慘,因為恨自己不認識高官

真是可憐還要被人罵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貼一段BBS上的文章....給大家另外的思考… 畢竟這是個很特別的個案

我個人剛開始也是覺得很義憤填膺…但後來我發現…在相關法界人士的討論裏…似乎與外圍一面倒的批判聲完全不同

多了許多不同的就事論事…以及對這個極端個案的討論...慢慢才發現…這案子的棘手程度...決不是一句輕描淡寫的公務員同理心就可以解決的...畢竟…主角接觸的公務員,甚至法界人士..絕對不少....難道這些人中都沒人有最起碼的同理心…還是他們看到了許多我們沒看到的東西…以至於只能採取如此的應對方式....

相關討論 :

http://woosean.pixnet.net/blog/post/24168910
http://www2.hchs.hc.edu.tw/blog/post/20/1436
http://sunnyvolkyri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html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站內: PublicServan
標題: Re: [閒聊] 江宜樺邀公務員看電影 戴立忍嗆:別用 …
時間: Tue Dec 8 20:25:19 2009

公務員所要服務的人,不是只有櫃檯前他面對的那一個人而已,
只要跟受理案件有關係的任何一個人,都要平等對待,也因此韋
伯在討論官僚體系的時候,會說它不講人情。但是不講人情的原
因是因為,它不希望有人徇私,使大家能夠被平等對待。

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3473號判例:
75年台上字第2071號判例: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278號判決

上面引用的判決所提到的事件
跟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提到的是相反的例子。

上訴人甲跟乙結婚,181天以後丙出世,所以丙被推定為甲的婚生子女。
後來乙過世了,丙也經過親子鑑定,證明不是甲的。丙的外婆丁因故想要討回丙,所以出面請法院裁判,如果照下級審的意見,反正親子鑑定已經證明甲跟丙沒血緣關係,那甲
就要把丙讓出來給外婆丁啊。

但是,甲偏偏不讓,也利用那兩個判例作為攻擊防禦的論點。

=>同樣的判例,在武雄那邊可能是把利劍,斬斷他與女兒間的親情。
反過來,這兩則判例卻是案主甲保護自己的救命繩。

說公務員要有同理心,這種話說的真輕巧。公務員執行公務要面對的,
有很多是兩方人馬在角力爭逐。每一方都有他的利益需求,都希望政府
做出有利於他們自己那一方的決定。但是,很多時候決定只能有一個方
向,不是偏這一方或偏另外一方,那請問要偏袒那一方呀? 唯一的依據
不就是國會所通過的法律嗎? 因為那是代表全國國民所選擇的價值。以這
部片子所討論的案例來說,否認之訴,得有勝訴之確定判決以前,無論何
人皆不得為反對之主張,自無許與妻通姦之男子出而認領之餘地,這就是
我國國民所選擇的價值。釋字第587號解釋沒有推翻它,後續的民法修正也
沒有否決它,然後要求基層公務員去挑戰它違背它,這是什麼道理?

p.s :來源 : 中國時報 A15/綜合新聞 2010/01/07 再引「不能沒有你」馬勉公務員:將心比心
"關中致詞時則表示,公務員要懷抱「不能沒有我」的使命感,追求績效並協助民眾"

最後說一句…上面新聞中 ...我對 考試院長關中先生的追求績效並協助民眾說...是相當相當不以為然的...
事實上很多人就批評..目前很多公務員的績效制度設計是與協助民眾背道而馳的..(如警察的考績制度)

幾乎沒有謀生能力
跟人未婚生女
住在碼頭的廢棄倉庫
最後還要帶小女孩跳天橋
電影太美化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種人根本不能讓他撫養小孩!

台灣還有這種人
這種家庭
才要從基層檢討
我們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