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一段BBS上的文章....給大家另外的思考… 畢竟這是個很特別的個案我個人剛開始也是覺得很義憤填膺…但後來我發現…在相關法界人士的討論裏…似乎與外圍一面倒的批判聲完全不同多了許多不同的就事論事…以及對這個極端個案的討論...慢慢才發現…這案子的棘手程度...決不是一句輕描淡寫的公務員同理心就可以解決的...畢竟…主角接觸的公務員,甚至法界人士..絕對不少....難道這些人中都沒人有最起碼的同理心…還是他們看到了許多我們沒看到的東西…以至於只能採取如此的應對方式....相關討論 :http://woosean.pixnet.net/blog/post/24168910http://www2.hchs.hc.edu.tw/blog/post/20/1436http://sunnyvolkyri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html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站內: PublicServan標題: Re: [閒聊] 江宜樺邀公務員看電影 戴立忍嗆:別用 …時間: Tue Dec 8 20:25:19 2009公務員所要服務的人,不是只有櫃檯前他面對的那一個人而已,只要跟受理案件有關係的任何一個人,都要平等對待,也因此韋伯在討論官僚體系的時候,會說它不講人情。但是不講人情的原因是因為,它不希望有人徇私,使大家能夠被平等對待。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3473號判例:75年台上字第2071號判例: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278號判決上面引用的判決所提到的事件跟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提到的是相反的例子。上訴人甲跟乙結婚,181天以後丙出世,所以丙被推定為甲的婚生子女。後來乙過世了,丙也經過親子鑑定,證明不是甲的。丙的外婆丁因故想要討回丙,所以出面請法院裁判,如果照下級審的意見,反正親子鑑定已經證明甲跟丙沒血緣關係,那甲就要把丙讓出來給外婆丁啊。但是,甲偏偏不讓,也利用那兩個判例作為攻擊防禦的論點。=>同樣的判例,在武雄那邊可能是把利劍,斬斷他與女兒間的親情。反過來,這兩則判例卻是案主甲保護自己的救命繩。說公務員要有同理心,這種話說的真輕巧。公務員執行公務要面對的,有很多是兩方人馬在角力爭逐。每一方都有他的利益需求,都希望政府做出有利於他們自己那一方的決定。但是,很多時候決定只能有一個方向,不是偏這一方或偏另外一方,那請問要偏袒那一方呀? 唯一的依據不就是國會所通過的法律嗎? 因為那是代表全國國民所選擇的價值。以這部片子所討論的案例來說,否認之訴,得有勝訴之確定判決以前,無論何人皆不得為反對之主張,自無許與妻通姦之男子出而認領之餘地,這就是我國國民所選擇的價值。釋字第587號解釋沒有推翻它,後續的民法修正也沒有否決它,然後要求基層公務員去挑戰它違背它,這是什麼道理?p.s :來源 : 中國時報 A15/綜合新聞 2010/01/07 再引「不能沒有你」馬勉公務員:將心比心"關中致詞時則表示,公務員要懷抱「不能沒有我」的使命感,追求績效並協助民眾"最後說一句…上面新聞中 ...我對 考試院長關中先生的追求績效並協助民眾說...是相當相當不以為然的...事實上很多人就批評..目前很多公務員的績效制度設計是與協助民眾背道而馳的..(如警察的考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