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軍各航空中隊皆為全功能編制,不僅只有飛行組員;由實戰中隊編組的艦載機聯隊(Carrier Air Wing, CVW)亦如是。中隊與聯隊除了由校級軍官領導指揮,亦皆編制特等二級士官長(Command Master Chief Petty Officer, CMDCM)統籌管理士官兵以及行政後勤業務。除特殊任務需求、機種變更、航空母艦退役與罕有的輪調之外,艦載機聯隊慣常部署於同一艘航空母艦,所轄的中隊通常亦不更動。
現行艦載機聯隊多轄九支中隊、約六十餘架各式定翼機與旋翼機,編制定額1750員,約為所部署之航空母艦操艦乘員的半數;而以往各艦載機聯隊多在2500員之譜。因此美國海軍航空母艦巡弋時搭載約五千員之中,近兩千員即隸屬艦載機聯隊。艦載機聯隊暨所轄中隊功能組織仿效部份航空母艦功能組織,部署於航艦時即與航艦成員混合編組共同執行勤務。


各艦載機聯隊與中隊皆有指派駐防的特定海軍航空站(Naval Air Station, NAS),艦隊巡弋時由基地部署至航艦、返港時由航艦部署至基地;巡弋通常佔25%時間,亦可達近40%。陸基中隊為操作偵察、運輸、巡防用大型機的部隊以及假想敵中隊,而艦隊預備訓儲中隊(Fleet Replacement Squadron, FRS)亦以陸基運作為主。
操作第一線作戰機種的美國海軍航空中隊劃分為實戰部隊以及艦隊預備訓儲中隊兩類。預備訓儲中隊在指派的海軍航空站運作,負責第一線作戰機種飛行機組與地勤人員熟成訓練。其編制本屬預備艦載機大隊(Readiness Carrier Air Group, RCVG)暨預備艦載機聯隊(Readiness Carrier Air Wing, RCVW),在上級單位裁撤後即獨立運作或歸由實戰單位艦載機聯隊節制。但流風所及,至今仍總稱為預備航空大隊(Replacement Air Group, RAG)。預備訓儲中隊教官與實戰部隊互相輪調。
美國政治體制為聯邦制。聯邦政府空軍包括常規部隊(Air Force)與後備部隊(Air Force Reserve);州政府空軍為空中國民兵(Air National Guard),亦屬後備體系,必要時得由聯邦政府徵召並支付相應費用。這三支部隊的指揮體系獨立運作,但可藉全戰力(Total Force)原則整合。空中國民兵由州政府統轄指揮並維持運作,硬體設備自購者歸州政府所有、由聯邦政府配發者屬聯邦政府資產。
常規與後備部隊全戰力整合有兩種協同模式。整合後共同執行任務,但指揮體系仍各自獨立。
• 傳統協同(classic associate)通常用在運輸機與空中加油機部隊,由常規部隊整合後備體系人員,使用常規部隊機體。
• 現役協同(active associate)由後備部隊整合常規部隊人員,使用後備部隊機體。通常以常規部隊人員擔任幹部進行訓練,甚至擔任主官。
操作Lockheed Martin F-22 Raptor的夏威夷州國民兵第154聯隊第199戰鬥機中隊即藉現役協同整合美國空軍第15聯隊第19戰鬥機中隊人員作為幹部。

2021年6月6日搭載美國參議員團由南韓飛抵台北松山機場的Boeing C-17A Globemaster III序號05-5150,隸屬美國空軍第15聯隊第535空運中隊暨夏威夷州國民兵第154聯隊第204空運中隊。兩中隊即屬傳統協同,各自所屬聯隊名稱與徽誌也一同漆於機體。


以載人飛機總數而言,逾五千架的美國空軍為全球首大,而四千餘架的美國陸軍居次。若就空軍軍種而言,近四千架的俄羅斯空軍為次大。若不計旋翼機,逾兩千五百架的美國海軍加陸戰隊的航空部隊為次大。千架左右的美國空中國民兵約為中華民國空軍飛機總數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