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chen0518 wrote:
事實上必需認?...(恕刪)
我自己幹IT我也遇過同仁問,公司有沒有監控這問題。
我回答是:可以,只是要不要問題
離職比較快,該說的不該說的我發現台灣人大陸人真的很沒概念,就算不是在公司網段,公司只要有證據,該員洩露公司機密一旦變刑事案件,就可以調紀錄。
在這種資訊已經算公司生財器具年代,我建議別在這方面留下工作污點,以後謀職路不太好走
PS。高層又如何?我們公司現在有兩個高層在面臨公司訴訟。
不管IT看不看的到,要有一個觀念是,資訊的東西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