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蘋果官網了iPhone 6 Plus的原廠皮套, 今天收到才發現當時自己看錯買成iPhone 6的...
馬上打到客服辦了退貨退款...雖然客服有解釋退貨退款流程但是我還是沒有很清楚...
Email上的退貨配合事項寫著...
請將您的包裹(包括產品、配件及原始包裝材料)寄送至:
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337 桃園縣大園鄉海口村田寮5~20號
請在包裹上註明退貨編號。您可以透過您當地任何便利商店或郵局所提供的郵遞服務來寄送包裹。
如果您是辦理退貨退款,請在折讓證明單(SAS)上填寫相關資料,並附在包裹中。如需更多有關如何填寫折讓證明單的資訊,請造訪store.apple.com/tw/help/returns_refund。
但是折讓單的說明...又寫說~
您可將折讓單和發票郵寄⾄以下地址,並注明收件⼈為「Apple Online Store 收」,地址為
「11047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19 樓 A」。
想請教~ 關於折讓單...
折讓單是要跟著發票以及退貨商品一起退到桃園縣大園鄉那邊?
還是折讓單跟著發票單獨退到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那?
還是我要退到桃園的包裹裡放的折讓單不用含發票? 我要另外再準備一張折讓單, 含發票寄到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那?
(實體發票我還沒收到...要等七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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