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露天拍賣買了一隻iPhone5 黑色 (已過保)
面交回來發現手機上螢幕有亮點 (商品敘述並沒有說到這一點)
打電話去給賣家 賣家態度強硬的說 面交當面試機看過ok才買的
如果有亮點應該當下反映,而且她說她有檢查過沒問題才賣的
亮點這種東西應該一開始就知道了啊,而且我懷疑賣家事先知情,因為當下試機的時候我有發現螢幕亮度調的很暗,不像是正常人會使用的螢幕亮度。
我可以透過什麼管道申訴嗎?
我認為此賣家有詐欺的嫌疑,但是賣家一口咬定我現場面交看完ok才買的,都已經過了一天,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拿別的手機來唬我?
我認為這個賣家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任何的不對,也堅持不退款,我跟他約警察局請第3方協調,
想請問大家 ~~ 如果遇到這種問題我該積極去爭取退貨嗎?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呢?
唉...
caoxun wrote:這東西說穿了你的不對成份較大,當然按照民法來說賣方是有一些站不住腳,不過限於"故意隱瞞重大瑕疵".
我在露天拍賣買了一隻...(恕刪)
2F說的沒錯~買二手的你也沒點交清楚,應該要自知有其風險,而LED的亮點是不屬於"重大瑕疵"範圍.因為它不影響正常運作啊只是你看了很不爽而已.
賣力當然可以主張東西用久了他不知道有這個瑕疵啊!你們雙方上法院的話說看法官信誰了?你要如何舉證賣方"故意隱瞞重大瑕疵"?你會不會也被法官打臉"買二手的你也沒點交清楚,應該要自知有其風險"?!
自己衡量看看吧!是否為了這個亮點而上法院
以上如有誤請補正!
我賣2手東西向來是有什問題直接說清楚要就來不來拉倒~昨天才脫標2支DDR3 4G,我也表示新品可是有拆了TEST一下不喜勿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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