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ed網站表示,根據它取得的法律文件,蘋果已經同意就一起與iPhone智慧型手機與iPod Touch媒體播放器保固有關的集體訴訟,以五千三百萬美元達成和解。但和解書還得送審,取得法官同意後才能成立。
根據報導,蘋果的首席法律顧問Noreen Krall已於週三簽署這份協議,蘋果也不用承認有錯。而這份將於未來數週內提交到美國舊金山的聯邦法院的和解書,可讓數十萬名買到蘋果瑕疵行動產品用戶領到一筆現金,金額約在兩百美元上下,但實際金額得視用戶主張瑕疵品的數量而定。這些行動產品包括第一代iPhone、iPhone 3G與iPhone 3GS等智慧型手機,以及第一代、第二代與第三代iPod Touch媒體播放器。
根據數起在舊金山合併一起的法律訴訟,有些消費認為產品有問題而向蘋果提出換貨或修理的要求時,若蘋果發現安裝於裝置內的指示標籤呈粉紅色或紅色,便會一概拒絕,不管裝置是甚麼問題,也不管產品是否在一年的標準保固期或延長的兩年保固期內,因為蘋果認為標籤變色表示裝置浸過水,而用戶使用不當才會導致裝置浸水。然而,標籤製造商3M表示,水氣便可能會讓標籤呈粉紅色。
另一方面,控方代表律師Jeffrey Fazio則因和解書不公開而拒絕說明。
來源:W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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