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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違法 請對切結書說不!

[12/18新聞]買iPhone5簽切結書吞瑕疵遭轟 中華電信:確實不妥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18/141383.htm

大家的努力,終於讓正義的聲音被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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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要求領購iPhone5的民眾必須先簽切結書,放棄部分產品瑕疵擔保請求權後方可購買,有民眾付款後,領到的手機是有瑕疵的,但因為已簽下切結書,只好自認倒楣,以全額購買有瑕疵的全新手機。

對於此切結書,經1950消保會專線諮詢後,認為中華電信已經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該切結書應屬無效。

"第12條(定型化契約無效之情形)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另外,由以下泓延商務法律事務所的案例分析中所述,也可明顯看出中華電信已違法。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案例中,消費者買到瑕疵品,依民法規定可以要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或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此即消費者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今業者片面擬定「貨物出售,概不退換」之條款,事先排除消費者的瑕疵擔保請求權,使消費者支付的價款和買得的物品失去對價上的平等,並導致契約的目的難以達成,顯然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及第三款「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之情形,應推定該條款顯失公平而屬無效,消費者自不受該條款的拘束。"

最後,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和未來不要再發生這種事,可以的話,請協助作以下三件事,

一、
領機時,請表明此切結書(書面、口頭均屬契約)已違反消保法,應屬無效,若為紙本,請在紙上寫下日期和時間,最好請服務人員簽上名或編號,並告知會作為證據,然後當場拍照存證,最後,記得的話請將證據貼上網,並註明「中華電信違法切結書」。

二、
若不幸拿到瑕疵機,請一定一定要堅持換新品的權利。若對方仍堅持要你去維修中心換一支,你能選擇取消交易,全額退費。

三、
也許,你已經購買完了,也許,你的iPhone5毫無瑕疵,但是為了未來,為了所有台灣人不再受這種不平等待遇,請協助轉貼。


當我們收集足夠的證據,會試著交給媒體,並向消保官書面申訴,在此之前,請讓更多人看到中華電信不對的行為。如果現在手上就有證據的,能夠儘早貼上來是最好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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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01版友分享的,我們需要更多證據,讓大家都看到。

bigblue提供

中華電信違法 請對切結書說不!
junbow提供

中華電信違法 請對切結書說不!
oob提供


(圖文watch***提供)
"這是星期六去神腦門市他們要我們簽的切結書,
當初拒絕簽,店員就不給我們買,
剛跟神腦的主任通電話,
他承認是他們的疏失,
不會再叫客戶簽這張切結書,
但還是堅持這張換貨DOA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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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知道發文後一定會有各方聲音,我也尊重每一種想法,所以儘量不作回覆,訴求很單純,希望讓大家知道購買物品,要求基本的品質,是我們的基本權利,這不是iphone的單一事件,而是為了台灣所有消費者的一件事,也許現在與你無關,但未來更公平正義的台灣一定與你有關,為此,如果可以,希望大家能團結,團結才有力量,才能讓公平正義的力量得以伸張。
2012-12-17 17:06 發佈
板大很懂喔~~
我之前也是想去檢舉,但我第三批還沒領機,故無法去搜集證據
先收下。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有這種事?

真是越發大膽了!!

待本王買雞排坐沙發看好戲吧~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所以現在才會發生有人據理力爭,就可以當場換機!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羊毛出在羊身上

我個人對於用這種方法就可以使消費者得到所謂的權益其實沒什麼感覺

就算可以當場換又如何

誰能保證拿到的就一定是"新機"

假設如果真的拿整新機而重新包裝,說真的誰會知道?

另一點,大部份的消費者只在乎當下拿到的外觀是否有問題
卻很少人提到拿到之後能使用多久時間就出了問題?
那最後不是也要換整機的流程嗎?

我個人的ipad2也是全新而買來不到三個月sim卡部份就出了問題
到最後還不是走"整新機"的流程(當時全新的保護貼也就沒了)
反而換整新機之後,足足一年多了什麼問題都沒有

當下什麼檢查都完好當然是很棒
但說真的就是一時的"爽"而已

到時候有問題依然就是更換而已
管他是包膜還是保護套之類的

有了ipad2的經驗,我只求產品少有問題才是重點的


權益的確沒錯

很多人會在意,很多人會說如何如何

那試問為何就是這麼多人買

去看看這幾次有多少人領貨使用了

說在意的人,想買的依然會買

真的很要求的人,再怎麼樣還是要求的...
謝謝,已收藏。聽說有人已向蘋果日報投訴,多一點人投訴,消費者權益才得以彰顯出來。
期望媒體能大肆報導
不然以後任何商人有樣學樣
台灣消費者不就都被坑的死死的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讚!!!!!!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如果真有這事就太....扯了吧!
我決不會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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