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12月初老公貪新鮮,
請朋友從美國買了一支當時台灣還未上市的iphone4S回台灣,
朋友交到他手上時連外包裝都還未拆封,
一直用到今年十月中,
有一天突然無法開機。
由於在一年的區域保固內,
只好將iphone4S寄至美國請友人代為送修,
誰知Apple說外殻和機板序號不同,
懷疑我們有拆過手機,拒絕維修!
但是我們真的真的沒有拆過手機,
基本上保固內有問題當然直接送修,
誰會沒事把手機拆開?
更不用說買機器時還檢查機板和外殻的序號了。
我們懷疑當初組裝的時候就有瑕疵、裝錯了。
請問各位,
有這種經驗嗎?
我們該如何跟Apple爭取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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