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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電腦公司所生產的IPHONE 3GS 甚至是其他產品在電池上有"電池爆炸膨脹的隱憂



TO:各位蘋果電腦產品的受害者
不好意思,我也是受害者之一,情況跟各位差不多.
但是我已經投書各媒體併提請聲明稿請蘋果電腦公司回覆,
我們台灣廣大的消費族群的聲音絕對不容許被蘋果電腦所漠視,
蘋果電腦在台灣人身上賺取了多少利益,而出了問題總是那一套官方說法.

我願意公開我的聲明稿內容,但基於個人隱私我暫時不公佈我的全名及手機,
必要時我會公佈,在這裡我想請各位網友把各位自己的遭遇整理好,並收集相關資訊.
以便將來求償之用.
最後,我們台灣人要團結"硬起來",我們台灣人決不是傻子好欺負的.

廖Sr anigi543@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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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蘋果電腦公司所生產的IPHONE 3GS 甚至是其他產品在電池上有"電池爆炸膨脹的隱憂


敬啟者

以下聲明稿,由本人發聲明稿給蘋果電腦公司 新加坡單位,鑒於蘋果電腦公司的處理方式,欺壓甚至隱瞞全球消費者的情事,

"蘋果電腦公司所生產的IPHONE 3GS 甚至是其他產品在電池上有使用的隱憂,
本人在短短使用2年2個月後"正常方式使用"的情況下發生"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
以及蘋果電腦公司的技術支持部門,無視消費者使用上的生命財產安全上的處理方式,
竟究責在於期產品電池質量及消費者"正常方式使用"方式,歸咎在消費者身上的荒唐官方答覆
等一事.

請各位媒體先進在看過以下聲明稿之後,能夠仗義直言為民喉舌.

本人保有當時送修單據及手機損壞之存證照片.可提供參考.

感謝各位.

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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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蘋果電腦公司

本人於2010年1月,於日本的SOFTBANK申辦 IPHONE 3GS (IMEI: 012153003215145) ,案件編號305566834
於2011年4月解約帶回台灣使用,期間本人並無改機,也沒有下載非法軟體.純粹僅當做MP3使用.
豈知在今年2012.3月底時,在用手機聽取錄音檔同時(當時並沒使用擴音或是耳機功能).
貼近耳機那一耳,有聽到爆裂聲響,機身也急遽發熱,(也有聞到燒焦味)當時耳朵也因突如其來的聲響,
造成2~3天耳鳴等的身體不適,當下以為或許是工作太累因此也不以為意,
之後就把誤以為沒電的IPHONE收進抽屜裡.
約莫在4/5左右,當本人要再次使用時卻發現機身的觸控面板,疑似內部電磁的爆炸與機身分離.
本人首先與日本的SOFTBANK聯繫,但因手機已經解約,轉而要求本人直接與蘋果公司尋求協助.

在幾次的溝通協調下,新加坡技術支援單位同意本人,送台灣的授權維修單位判讀故障原因.
本人在購得這支手機後一直小心使用,期間並無掉落,碰撞,擠壓等的情形,之後台灣的授權維修單位也回覆
確實是因為機身內部電池瑕疵,造成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而"非人為因素"造成.

幾經蘋果電腦公司的新加坡技術支援單位的林先生(自稱最高級專員),韓先生,以及4/23回覆的王先生....等的專員溝通之後,
蘋果電腦公司竟然因為產品本身設計的瑕疵,造成消費者身體,財產上,有形及無形上的損失.
進而要消費者"付費"更換還是有同樣會有"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疑慮問題的IPHONE 3GS手機,而最後也
才知道蘋果電腦公司有電池更新計畫,試問如果蘋果電腦公司對於產品沒有疑慮為何會有這項計畫?

就在上星期4/14當天台灣的新聞報導,一模一樣的問題也出現台灣消費者身上,而在網路搜尋相關新聞,還發現
IPHONE 3GS 的問題還真是不少,不僅台灣,國內外都層出不窮.難道蘋果電腦公司不需針對這問題向全世界消費者提出警訊,
召回處理嗎?

有鑑於此,本人有以下幾點聲明.

1:請蘋果電腦公司重視全世界消費者使用上的生命,財產,人身安全.

2:請林專員與王專員在次弄清楚與台灣授權維修單位軟件及硬體部門的溝通聯繫過程,
再作出對本人的補償措施,而不是互推卸責任,單憑照片逕自下評斷,必要時請蘋果電腦公司重視台灣廣大蘋果產品消費族群,
並派專員至台灣了解原因 或是請公正第三方做出責任歸屬判別.

3:蘋果電腦公司所提出的付費更新補償方式,本人無法接受需要"付費"的方式.
本人購買才不過2年2個多月,期間本人如同全世界一般的使用者一般"正常方式使用",
本人還尚未向蘋果具體求償,豈知蘋果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因為產品電池設計本身設計的瑕疵,造成消費者身體,財產上,有形及無形上的損失
還要消費者"付費"更換,還是有同樣會有"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疑慮問題的IPHONE 3GS手機.

4:倘若僅能免費提供同機型作更換的話,請蘋果電腦公司提出但書,保證更換後的
IPHONE 3GS "正常使用下"絕不會有"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的問題.
同時本人也可考慮接受其他非IPHONE 3GS機型或補償方式.

5:如果上述蘋果電腦公司皆無法解決,請出示來自蘋果電腦公司美國總公司的書面聲明,
並詳細記載原因及理由.同時,本人也會投書全世界各大媒體,說明自身經歷如下

"蘋果電腦公司所生產的IPHONE 3GS 甚至是其他產品在電池上有使用的隱憂,
本人在短短使用2年2個月後"正常方式使用"的情況下發生"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
以及蘋果電腦公司的技術支持部門,無視消費者使用上的生命財產安全上的處理方式,
竟究責在於期產品電池質量及消費者"正常方式使用"方式,歸咎在消費者身上的荒唐官方答覆
等一事.

6:請蘋果電腦公司出示聲明解釋"何謂電池質量問題",就一般消費者觀念認為,電池使用壽命耗盡的情況下,僅會產生電池的蓄電力不佳,
並不會有"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的問題,除非是電池本身設計有瑕疵,不是嗎?怎麼可究責於消費者"正常使用"的方式呢?
如果情形如同本人的案件,"正常方式使用"的情況下,蘋果電腦所生產的產品會有此隱憂的話.請蘋果電腦重視此問題,
並請美國總公司出示以下中英日聲明,並告知全球消費者.

"本公司"蘋果電腦公司"呼籲全球廣大消費者,並提醒本公司所有有蓄電池的產品,在消費者自身正常使用蘋果公司產品的情形下,仍會有
電池爆炸膨脹導致機身損害的隱憂,因此請全球消費者注意產品的有效保固期限,產品過保固期仍需要消費者付費更新維修.


6:最後假設還是無法解決,本人保留一切相關法律追溯權,並考慮投書媒體,號招相關受害者集體向蘋果電腦公司求償.

以上聲明.

相關新聞報導:
http://tw.tech.yahoo.com/apple_mobile/article/id/29313/%e5%8f%88%e6%9c%89%e5%a0%b1%e5%b0%8e%e6%8c%87%20iPhone%203GS%20%e9%9b%bb%e6%b1%a0%e8%86%a8%e8%84%b9%e5%8f%8a%e7%88%86%e7%82%b8%ef%bc%81


http://tw.news.yahoo.com/ph-e-3g-%e9%97%9c%e6%a9%9f%e9%9d%9c%e7%bd%ae%e6%99%82%e8%87%aa%e7%88%86-%e6%99%ba%e6%85%a7%e5%9e%8b%e6%89%8b%e6%a9%9f%e5%8d%b1%e5%ae%89%e5%8f%88-%e6%a8%81-233000565.html


相關新聞繁多不及備載...........


聲明人 廖先生 2012.04.24
2012-04-24 21:39 發佈
如果3GS電池有問題的話
會不會仿造iPOD NANO回收計畫
更換新的手機呢
如果3GS可以更換新款手機,那好超值喔!!

想到我手上的iPOD NANO從一代換到六代
真的很讚耶!
本人也有一顆膨脹的3gs電池說~~~~~~~~~~~~~~~~~
我也是現任的3Gs使用者,但對於樓主的文章有些需要修正的地方:

1. 『甚至是其他產品』這個句子是怎麼得來的?
看樓主的內文只有使用3Gs而已,這個『其他產品』的論點是怎麼得來的?
最好不要出現這種會混淆原意的爭議性文字。

2. iPhone的保固期眾所週知只有短短1年而已,
但樓主使用2年2個月才出問題,這代表機體已經以超過保固一倍的時間正常工作了,
我不知道在法律上這一點是否還能要求蘋果賠償?

3.「本人保留一切相關法律追溯權」這句話只是空話,法律上沒有這麼一回事,
對一般人說這句話可能還有點恐嚇的效果,
但對於蘋果這種熟知法律的大公司,恐怕只是讓他們一笑置之而已。
「並考慮投書媒體,號招相關受害者集體向蘋果電腦公司求償」這句話就更空洞了,
對他們來說,要投書就去投書吧,記憶中,有看過台灣蘋果官方人員出面反駁的嗎?
在這放話,大概也只會讓他們更反感,覺得你是心存勒索的。

雖然有iPod Nano的前例在那裡,
但3Gs出問題比例相對很少的情況下,能不能讓原廠重視,還是難說得很,
不過...樓主還是加油吧,如果能讓我們的3Gs換成4s也是好事。
蘋果的客戶服務向來是普普,這早就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了

消費者喜愛他們家的產品,是因為東西做得真的不錯,

不過電池這種東東,每家品牌廠商都可能會中槍倒地

但iPhone為了一體成型的設計,硬是犧牲掉了消費者能定期汰換電池的安全性

若是發生了電池相關的問題,蘋果真的是該負最大責任

建議你先找消保官及消基會去處理吧~~~


ps: 法律上真的沒有口頭宣稱保留追訴權這種東東
電視上常出現這類口語,那是當事人拿來當做一種口頭嗆聲警告罷了
除非你具體書立存證信函,並以雙掛號寄出,這才算有效力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不用換到IP4S 只要IP4 8G版 我就感謝天地了
註冊日期: 2012-04-24
希望板大能成功~
回樓上…保固只是因為最近3c產品愈做愈複雜…零件的良率總是有限,為了讓抽到簽王的消費者能獲得公平的權益…所以才生出的產物吧…

並不是用超過保固期,東西就變成不定時炸彈…
而且也不代表廠商不用負責…
(手機壽命一年…普遍上違反常識吧!用得順手又沒壞掉…哪有一定得換新的道理…錢多到沒地方花除外。)
現在的人是不是壓力太大?

老是個案就在無限渲染

動不動就在發聲明稿或連署抵制

是當現在的產品都良率100%????



搞不懂保固兩個字就算了

老是喜歡把自己講得多可憐多弱勢

或是幻想自己是被迫害要大家堅強互助



試問當今世上哪個電池可以讓你用超過兩三年卻不有任何問題或隱憂的?

還有電子產品要壞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難

有些人一支手機可能不到一年就壞了

有些人同支手機卻用了三四年還不死

人品問題
Nokia的BP-6M也有這種情形,後來NOKIA直接召回問題電池,更換新的

一樣是不論是否過保

BP-6M爆炸大概就是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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