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中華電信的條約問題

因為最近在中華電信拿到了一隻4s
但是呢,這之4s非常的厲害,不管怎麼用都是鋼鐵人的動力,電池100%
不管我怎麼拿鞭子打都還是100,重置跟回復都一樣,但是回去反映卻說是只能換良品。
因網頁上"本商品在符合保固服務規定內及保固期限內,產品故障時均係以維修或更換同款單手機方式處理,新品故障不提供整盒換新之服務。",
但我想請問我記得實體店面雖然沒有鑑賞期,但是商家必須要負擔起七天內商品有瑕疵必須得要換新或者是退款不是嗎?
這樣中華電信是否有違法之虞,另外是否真的沒辦法強力要求他們換新?!
2011-12-25 1:07 發佈
直接找消基會
或由上蘋果日報
應該可以解決

買東西應該都有七天除非是人為

不懂蘋果的產品為何如此強勢
拿手機的時候電員還有特別強調愛瘋不試用7天鑒賞期呢

joseph982 wrote:
拿手機的時候電員還有...(恕刪)


不好意思,我文內根本沒提到七天鑑賞阿
我提到的是"七天內商家必須負擔商品有瑕疵的退、換貨"的這個問題阿
不是讓你「換貨」了嗎?

喔,你說要換「新的」喔,沒錯啊,他跟你說是「新的」沒錯啊,

結論:你拿他沒輒,看開一點,反正外觀看起來都像新的,
法律問題,他們應該想得比你還周到,看開一點吧,
至少不用像別家,一送修等個十天半個月沒手機用,馬上換一支「全新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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