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由鉅亨網新聞轉載
昨(9)日 Adobe 公司宣布終止開發行動版本的 Flash Player,引起市場譁然,畢竟此前 Adobe 與蘋果還為此事鬧得沸沸揚揚;而稍後 Adobe 又宣告同樣停止開發支援電視的 Flash 版本,將專注在 HTML5 的發展上。《CNET》報導,Adobe 放棄行動裝置 Flash,無疑又是一個賈伯斯無愧「科技夢想家」美名的明證。
2010 年 4 月,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寫了 1700 字的長篇大論公開宣示要將 Flash 從蘋果行動裝置中連根拔除。文章中最受到廣泛轉載的兩段充分表達他對 Flash 行動版本的不滿。
「除此之外,Flash 在行動裝置上表現不佳。幾年來我們一直不斷要求 Adobe 改善 Flash 在行動裝置、任何行動裝置上的表現,不過結果讓人失望。」
「Adobe 公開表示 Flash 將在 2009 年初支援智慧型手機,然後是 2009 年下半年,然後再度延到 2010 年上半年,現在他們說再等一會到 2010 年下半年。我們認為 Flash 終究能夠與行動裝置搭配得天衣無縫,不過我們很高興我們沒有真的屏息以待。」
換句話說,Adobe 遲遲無法突破技術桎梏,無法滿足智慧型手機使用者的需求,由於 Flash 特性,可能必須消耗大量時間來等待下載,但是等了幾萬年之後結果很有可能是損壞的頁面,除了撞牆之外怎消怨氣?
賈伯斯撰寫的這份聲明明白白合理化了蘋果不再准許含有 Flash 的應用程式運行在 iPhone、iPod 和 iPad 上的決定。
當初 Adobe 公關部門不甘示弱激烈反擊,定調此為「產業政治(industry politics)」問題,甚至將蘋果形容為扮演阻擋開放取用(open access)的「惡棍流氓」的角色。
「我們已經準備好讓 Flash 在瀏覽器上順利運行,不過直到今天我們無法獲得蘋果的合作意願,來讓它成真。」Adobe 公司技術長 Kevin Lynch 在一篇公開文章中寫道;另外他還進一步指出,認為 HTML「終將取代 Flash」的想法大錯特錯,無論是在當下,或者未來。
這還算是溫和可親的版本。Adobe 平台宣講師 Lee Brimelow 強烈斥責蘋果「對開發者蠻橫控制…最重要的是,(蘋果)利用這些開發商做為對抗 Adobe 的販夫走卒。」
他還強調自己不跟蘋果同流合汙。「就我個人來說,我將不會再奉獻任何一分錢給蘋果,直到領導層改變。我在亞馬遜買書、音樂和影片,而且我還會繼續尋覓其他購買管道。不過我要澄清我並不是在建議你跟我做一樣的事情,更非企圖動員大家做出抵制行動。」
有趣的是,Brimelow 其實是正確的。Jobs 總是如此,以個人意志施壓其它產業,因為他認為他比起其他人理所當然的優異突出且更有先見之名。這幾年來遵循這位蘋果聯合創辦人腳步的人來說這早就見怪不怪。Jobs 獨斷的風格可以回溯到決定維持麥金塔電腦的封閉結構,直到今天這還是非常具有爭議性,而且招來不少批評。
不少這回 Jobs 的科技美學認知完全佔了上風。
《CNET》專欄作家 Harry McCracken 今年寫了篇必定讓 Adobe 皮皮挫的短文,文章標題「行動版本 Flash:總是使人無比興奮,總是只聞樓梯響」算是本文中最和藹可親的部分。McCracken 結論,倘若行動裝置版本的 Flash 終於誕生,他的第一反應會是:「這真是不可思議,拜託讓我知道它何時真正能夠使用在人們能夠購買到的裝置上。」
現在,Adobe 宣布終止開發行動版本的 Flash,並且將轉換陣地,準備好「專注發展 HTML5」,使其成為「在行動平台瀏覽器中創造與編撰內容的最佳解決方案」。
溘然長逝一個月後,這是又一個賈伯斯「科技夢想家」頭銜當之無愧的明證。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1110/KE0CUS7T1F37W.shtml?c=
小弟發問:Andriod的行動裝置可以跑Flash,難道不是行動版本的Flash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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