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3/4 14:30的時候跟同事到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與遼寧街交叉口的洪記豆漿吃東西邊吃邊玩i phone,最後離開的時候不小心把i phone放在桌上就離去...之後過沒多久突然想到手機沒拿,就折返回去店裡找手機發現已經不在了...不管怎麼打都不接,最後傳了一封簡訊,之後就關機了因為小弟工作需要用門號,當天晚上就停用了那張卡片也跟豆漿店調監視畫面,有拍到撿走的人的照片
charswa wrote:這應該算是被撿走吧!...(恕刪) 樓主可能記性差...或是在外離開座位之前沒有隨身檢查自己身上的物品是否有都帶走的習慣...但撿走人家東西又不歸還的人心態也不可取....雖然不是偷...是撿到.....而且看這情況是不打算歸還了....偷東西是竊盜罪....撿到東西佔為己有是侵占.....意思不同....另外也是希望所有人出門在外多注意身上的貴重物品....養成良好的習慣...像我不論去哪邊.一定包包.皮夾.手機不離身....身的非要離身不可...也是放在自己可以看得到並且自己可以輕易拿取.但別人不方便趴走的位置.....要上廁所或是稍微離開.我一定東西都會帶上......我活了30年.被人家偷走的東西不算的話..只遺失過一支鑰匙.....而且還是跳在電梯裡面....最後祝樓主你早日找回心愛的手機....
charswa wrote:這應該算是被撿走吧!自己東西不保管好,還要怪別人,上來PO文是取暖嗎? 講得真好你充分表達自身人格上的優點,熱心"幫助"別人來獲得成就感,你也上來取暖是吧?--------------------------------------------------------------------只能靠電信警察吧 靠imei碼查我看過有人說 不要報遺失 通常警察不會查好像是竊盜 還是 侵占之類的 比較會受理我以前在夜市吃飯手機放在桌上 結果被搶走了呢 很恐怖是吧^^?雖然說是這樣說 我也只是提供建議 希望你仔細衡量解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