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997個遊戲,打個八折算也14萬6千人,一套5.99,開發公司實收是七成,所以…5.99×146000×0.7=612,178美元,也就是台幣18,365,340元。不過從打倒boss後,那長長一串的工作人員名單來看,不知道這樣算不算好賺?這遊戲可不是個人開發者做得出來的東西…註:第一名那個,很明顯是jb後有改東西吧…
chiahuaw wrote:182,997個遊戲...(恕刪) 才一千八百萬?離回本還遠著勒。請建立一個觀念,開公司和開小店不同,公司一開門錢就像瀑布往外流。一千八百萬以一個大概 30~40 個人的中小企業,大概算是做牛做馬勉強打平。而且這還是在台灣的行情,在美國至少三倍以上。這套引擎他們一定還得用來弄更多遊戲,不然他們就要餓死了。話說回來,Apple 拿 3 成,扣除金流規費手續費、iTunes Store 營運成本成本...還賺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