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itunes store 的地區限制

其實 apple 為什麼要根據不同國家劃分 itunes store 呢 ?
這樣就限制了好多受歡迎的音樂及 APP 的流通了

我是覺得 ITUNES STORE 售賣虛擬商品的概念, 以及一切有關的配套服務都做得很完善 (雖然都知不是 APPLE 第一個想出來).

都已經是全球資訊化的年代了.

例如, 美國和日本 itunes store 上有很多的商品都是別國沒有, 而又大家都喜愛的, 網上經常都有人發問如何伸請美國和戶口, 就算有了戶口, 沒有當地的信用卡或 itunes card, 也是買不到.

APPLE , 唱片公司, 還有軟體開發公司, 難道有錢不想賺嗎 ?
2010-12-03 0:15 發佈
就是因為唱片公司、電影公司、電視公司的授權不同,所以會有區域之分。

舉個例子,某部電影美國感恩節假期十一月上,台灣十一月不是旺季,排到春節檔,
等到台灣隔年二月上映時,美國已經發了 DVD、Blu-ray、Digitial Download...
台灣的片商不就準備喝西北風?(雖然也不是大家都會買國外版來看)
國外發了,是不是會有盜版?就類似在網路上抓未上檔熱門電影一樣的情形,
其實這多多少少也是 DVD 當初全球要分成六區的原因吧。

唱片的話,一個歌手跟唱片公司簽約,通常都會註明這張唱片能賣到那些區域之類的,
所以美國的唱片公司沒有權利把黑眼豆豆的唱片直接賣給住在台灣的消費者,
台灣消費者要透過台灣的唱片公司代理或引進才可以買到台版唱片;
但是台灣消費者是可以去 Amazon 買美版的 CD,台灣唱片行也可以賣平行輸入的唱片就是。

有人會問,都已經是廿一世紀、數位的時代,網路又無遠弗屆,怎麼會有這些限制?
沒辦法,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或許會慢慢演變吧!

那我們在網上或引入水貨的店子, 買水貨 CD, DVD, 書籍等, 不也就是違反了原發行商的原意了嗎 ?
網路的Apple Store不也是如此...
DVD 和 BD 為什麼要有區碼?
假設一首歌在美國賣0.99美元, 在歐洲賣0.99歐元, 在英國賣0.99英鎊
廠商會那麼佛心全部都賣0.99美元嗎?
台壓版的日文專輯為什麼不能回銷日本?
教科書為什麼有國際版和美版
.等等...
K K wrote:
那我們在網上或引入水貨的店子, 買水貨 CD, DVD, 書籍等, 不也就是違反了原發行商的原意了嗎 ?

所以,所謂的公司貨就不會處理這些水貨的問題
因為,錢不是進入它們的口袋啊
K K wrote:
那我們在網上或引入水...(恕刪)


網拍水貨書籍、影音產品其實都是違法的。

著作權法87條: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視為侵害著作權。

違者可依著作權法第 93 條,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是在「合理使用」的範疇之下,從國外攜帶書籍、CD、DVD「自用」,則不算違法。

著作權法87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前條第四款之規定,不適用之:
三、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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