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使用一天後發現,iPhone手機觸控面板右邊最邊緣沒有感應(打電話給客服,客服要我拿回去門市維修服務檢測)
6月10日前往門市維修服務
告知約需要1個禮拜
心裏想我真倒楣,這種故障手機怎麼會被我挑中
不能馬上退貨、換貨,要等工程師檢查後,才能決定如何處理。
一個禮拜時間終於到了!!
6月17日打電話進去維修中心詢問
竟然說iPhone要換機處理,目前待料,約等到下星期一才有機會電話通知我,前往維修中心取機。
好吧!只好再次說服自己,我自認倒楣



但是我發現有朋友,照樣可以從門市直接透過各種方案取得新iPhone手機。
意思是說有新iPhone手機,先給新申請的客戶,維修換機是倒楣鬼要繼續等?
在整個事情當中,讓我覺得購買這個服務或產品後,即使你不滿意或不願意
也得乖乖綁兩年後才能從獲自由,不然要罰違約金,才能解約。
我還要忍受兩年當中再發生不滿意的服務??
我自己本身也是從事服務業(房仲)
難道不是成交才是服務的開始嗎?



消費者意識抬不起頭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