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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撿到哀鳳,不可以賣,一定要交給警察,否則就像他.......

http://www.redmondpie.com/police-seize-gizmodo-editors-computers-who-reviewed-iphone-4g-hd/

Police Seize Gizmodo Editor’s Computers Who Reviewed iPhone 4G / HD

有必要嗎?! 希望 HTC 爭氣點,出個 好手機,我絕不會助紂為虐。
2010-04-27 6: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察
我只知道我唸小學的時候,老師有教拾金不昧
不知道現在的老師是不是還這樣教
不過,我也會這樣教育我的小孩
也許從小事開始做起,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吧
不是有沒有必要的問題,雖然也許 Apple 霸道,但是 Gizmodo 根本就玩過火了...
下次撿到『咩不可 破』,不可以賣,一定要交給警察,否則就像他.......

遺失的一代筆電呀!你知道你的主人有多想你嗎?

序號:W86161HYVJ0
喜歡,用自己的方式爬行,一步步向前邁進;像蝸牛一樣,用著自己沈穩步伐,朝向目標大步走;重重的蝸殼,是成長累積的財富,豐富一生的智慧;敏銳的觸鬚,是探索未知的利器
iacnchen wrote:
http://www...(恕刪)

當然!
還可以遙控刪除資料
sinjo wrote:
當然!還可以遙控刪除...(恕刪)


希望可以推出搖控手機爆炸!!!

這樣就不怕資料外洩~手機被拿去亂用了.....
iacnchen wrote:
http://www...(恕刪)


不明白樓主最後一句的用意何在?

為何沒必要,公司東西不見了,難道不報警?

APPLE報警是如何助紂為虐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只是一台IPHONE 4G(電話),用不著走上門去抄人家,拿走電腦,拿走SERVER吧!

但如果大家都有追過這單新聞,其實一開始Gizmodo就做錯了,當然他們一直堅持不知道這是Apple的機子,但問題出在,他們相信這是APPLE的產品,這已經出錯了!

如果一開始他們相信這是APPLE的東西,他們便不應該跟一位不明來歷的人買,應該通知警方或APPLE,而不是買回來再報出新聞。

而最錯的是,他們把那台機子分體了,抄家可能也是這個原因

1) 以APPLE的立場,未推出的產品內有很多公司新的發展機密,現在有其他人知道了,給賣出去其他公司的機會很大

2) 而Gizmodo Editor的電腦有這些機密也會令APPLE覺得不安

所以,或許APPLE是因為大公司,警方才行動得快,做得絕,但可惜的是,Gizmodo一早理虧在先
可悲! 這是甚麼思想? 你掉了重要的東西, 是你不小心, 活該! 不關我事! 我拾了好東西, 任我處置, 好運! 不關你事!

補充:
有人誤會了我的意思~
很明顯, 是本人平日沒有用功讀書, 寫幾個字也詞不達意! 我想說有這種想法的人很多, 是很可悲的事!
哈哈哈
那下次希望你撿到六法全書
jensenng wrote:
可悲! 這是甚麼思想? 你掉了重要的東西, 是你不小心, 活該! 不關我事! 我拾了好東西, 任我處置, 好運! 不關你事!
CFC in the SKY
jensenng wrote:
可悲! 這是甚麼思想...(恕刪)


"東西掉了" 是雜誌社的講法

"幕後真像"會不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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