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小分享一下
對於那種買到iphone 3gs 超低價的朋友們(價格約21000~18000),IPHONE 3gs 16g 廠商報價約22250元左右,
大盤需要利潤約22500就會放機子。
那麼各位大大想一下21000~18000的價格哪邊來的呢?
答案是:有些人使用信用卡去刷卡,刷了後拿到機子並且轉賣手機行,就是所謂『刷卡換現金』那在法律上買到這款刷卡機的人,
也就是所謂的『共犯』
看到這邊,你或許想問?有沒有人被抓呢?
答案:是有的。只是新聞沒有爆出來!
那買到所謂『刷卡機』的有差嗎?
答案:有,好像就是需要協助調查。刑法的責任歸屬 「詐欺罪」
那位仁兄怎麼被抓的?
答:就是因為他去神腦去做維修動作。結果電腦有紀錄,搞得店家報警抓人。(好像警察已經盯上了這個刷卡換現金的集團)
那位仁兄真是倒楣,其實只差不到3000元。卻要被當嫌疑犯,還要跑法院,最慘的是,手機行被當共犯,並且以「詐欺罪」起訴。
警方認為是共犯!並且成為一個犯罪集團。
看到這裡我心中只有一個念頭 我們都是誠實的中華民國人民,真的有差到3000元的差價嗎?該賺的還是要給人家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