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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山寨機賣家

版主:請勿貼拍賣連結

超可笑兼可悲, 仿冒品就是仿冒品, 會因為沒有logo就合法嗎!?

他似乎還去檢舉別的山寨賣家說 "仿冒 Apple IPhone 連 Logo 都有" ex. http://tw.page.bid.yahoo.com/tw/show/reviews?aID=1201201510
(我是根據檢舉日期推斷, 因為這位沒logo仁兄的問答有提到, 他進的貨4/22到, 又剛好被檢舉的賣家都是當天下午被檢舉的, 而且這麼刻意強調logo的,y拍上只有他一個)
2009-04-26 5: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山寨機 賣家
國情不同

近來台灣人(中國人)的民族性就是變這樣
笑貧不笑娼

but,其實這波金融風暴下來....連歐美各國也漸漸失了原則

連山寨也搞出一個文化來
上市櫃公司還樂得狂接單
只有極少數CEO還能謹守分際
許勝雄:山寨機應走向白牌手機 金寶、仁寶不會切入山寨市場
鉅亨網記者馬瑞璿 台北 2009 / 04 / 23 星期四 20:30



道德淪喪阿
通常這樣 都是以自己為標準 跟自己不一樣的 就違法 殊不知自己也是違法
還說的頭頭是道 一..一
身邊不乏一堆朋友使用山寨機

有的是猛批評iPhone難使用(iPhone缺點放大再放大)
有的覺得還是iPhone好看又時尚,只因為原版太貴,所以買山寨機過過癮(教練就是其中一個)
a2190tom wrote:
身邊不乏一堆朋友使用...(恕刪)



山寨版iphone和正版差很多耶...

怎麼會用山寨版的使用經驗來批評iphone呢???

真是怪阿!@@"
這幾年頭真好玩
仿冒品就仿冒品
還有用山寨兩個字包裝就似乎=/=仿冒品了

想想小時候 台灣不也是仿昌王國 還有什麼301特別條款(抱歉不知是不是,反正有被制裁就對了)
以前叫仿冒會被制裁,現在叫山寨,國際還大辣辣的呼應!!!!

真是好玩!!還說山寨有商機勒~~~
為了利益,真是會互相包疪

longsky wrote:
只有極少數CEO還能謹守分際
許勝雄:山寨機應走向白牌手機 金寶、仁寶不會切入山寨市場
鉅亨網記者馬瑞璿 台北 2009 / 04 / 23 星期四 20:30


道德淪喪阿


這篇新聞還有下文啊
"雖然許說旗下仁寶、華寶不進入山寨市場,但「沒說關係企業不能做」。市場預期,同屬仁寶集團的金寶(2312)、泰金寶(9105)不排除進入山寨市場。"
殺頭生意有人做啊
嘴巴說說好聽話~私底下還是會做的
=廢柴上的風霜菇=
~阿皓~ wrote:
這篇新聞還有下文啊"...(恕刪)


的確,金仁寶集團畢竟還是以代工為主,
個人猜測,如果別家代工廠接單都接到爆了,
或許也會有單子流到集團的代工廠,不管是手機、NB的代工。

不然就是要自創品牌,
可是金仁寶集團在品牌這條路似乎走得不太順?
不過或許他們沒有把重心放在品牌吧?
仁寶好像出過掛名 Compal 的 NB,
幾年前金寶也以 iDo 為品牌推出智慧型手機,
但是似乎都無法獲得消費大眾青睞?


沒有看到連結,所以不知道真正的詳情,不過就光樓主的字面來看。
沒有logo,如果賣家也沒有打著iphone的字樣來賣手機,這樣有模仿嗎? 還是說外型長的像樓主就認定是模仿..

另外,真不知樓主發這個文的目的是不是要發洩心中不滿的情緒,然後希望大家一鼻孔出氣。感覺似乎是這個樣子。

山寨文化的風行一開始本來就不是針對台灣人民,中國內地貧富差距很大,一般掛牌的手機和筆電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負擔的,所以在中國就有人開始搞這個。剛開始從模仿開始,當然也只能模仿到那些有牌的外型,真正的內在起初的山寨機還是無法完整的照抄,甚至於根本就不能用。對於這種山寨機,中國人受騙,台灣人看笑話,從此也定位了在台灣人民對山寨機的印像,差又搞笑。

前幾個星期看今週刊對於山寨機的報導,卻發現在中國的山寨機市場,那些專門搞笑的已逐漸退場,目前有許多是開始也想要走自己的品牌,有些專門爭對當地民情搞客製化,我想,山寨機已經開始進化了,或是早就進化了。

想要走自己品牌,實際晶片技術還是要仰賴台灣大廠,對於這點也有聽過許多人對這點不以為然,甚至覺得那些大廠助紂為虐,沒有道德..更甚者還有人直呼他們不愛國,鬼扯到政治..

我想這些大廠也是有提供除了中國之外其他國的需求,這真的有那麼嚴重嗎,大廠有多少員工要養。

目前山寨機文化已經開始在轉換,有興趣可以去翻翻前幾期的今週刊,如果還要用早期的想法去看山寨機,點點點..

另外"不"值得一提的是:今週刊並不是泛藍的財經雜誌..
峰玲 wrote:
沒有看到連結,所以不...(恕刪)


連結好像被版主刪了, 但他所講的那賣家很明顯, 去拍賣隨便蒐你就蒐的到

況且好像沒人跟你扯到政治, 或是其他"已轉型"的山寨機文化

他論的是該為賣家的思想偏差, 仿冒就仿冒,居然還敢大言不慚的說 沒一模一樣LOGO就算合法 <事實是該賣家的LOGO還是RMIPHONE>

又外型幾乎90趴以上雷同, 這不是仿冒是啥? 也少在那自欺欺人辯稱說 "剛好相似 是學習不是盜版"

對就對,錯就錯. 不會因為你拿"另外"的期刊內容就把它合理化

台灣以前是仿冒王國, 是可恥的過去. 該檢討並改進. 但已經21世紀了, 台灣走過這麼久, 應該要有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了.

對岸教育, 文化 跟我們不同, 我們不能去責難他的不守法觀念

但就"台灣人", 受了這麼多台灣教育, 跟歷史經驗.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應該要抬頭了. "現在"台灣人 還是去買山寨機且顛倒是非辯稱非仿冒品

這種行為已經不是可恥了, 是無恥!!

就像上次新聞報的, 藍綠立委 都有人再用IPHONE山寨機,還說開會時無聊可以玩 立法委員 在國家殿堂公然違法, 請問這是哪國家的"立法委員"

立委會沒錢買正版嗎? 無恥到這種地步

更甚者還說因為比較"方便", 因為正版沒有數位電視, 山寨機有.

那不會帶一台 數位電視+手機 嗎?

嫌麻煩? 我們的立法委員 因為貪圖"方便"就帶頭做違法行為? 真是無恥到極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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