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biker wrote:
1. 同一個自以爲是的的發言者,總是要要眾人接受他那錯誤的自我認定。
2. 此人喜歡論戰,又喜歡更改自己的發言(文)洗白,被發現了就檢舉。
3. 論輸了就檢舉。每次都這樣⋯⋯。(我個人在旁默默觀戰多次)
你這第一點跟第二點本身就有一個矛盾在
如果要別人接受錯誤認定
為什麼又要刪了自己文章?又要改了內文?
討論區文章眾多,討論回文難免會發現臨時的用詞錯誤
為了避免讓觀文者持續看到錯誤用詞,那麼把錯誤用詞改成正確用詞
才會避免讓後續觀文者持續被誤導到錯誤資訊
這才是最正確的做法,避免錯誤資訊一再的誤導別人
一篇文章本來就是要多次校稿,記者寫的文章也一樣有誤就修正內文
討論一向本來就要對事不對人,
也就是針對事情討論而非個人
這就跟m01站方說得一樣...m01也希望各位回歸事情討論
而不是針對個人攻擊
不過您多篇回文已經都是屬於"針對人"了
至於第三點
我剛看了我被檢舉刪除的文章高達570篇,
既然違反版規,被刪了又如何?
你既然在m01裡面寫文章,遵守站規本來就必須的
mobile01有站規,站方覺得文章有問題自然會刪文
就是如此簡單而已
Paulbiker wrote:
4. 此人很閒,還會出分身來支持自己的「理論」,實在有夠自欺欺人。
我不知你在說誰
不過我本人是沒用過分身的
我自己可以跟任何人用一百萬去賭自己沒有分身
因為這是穩賺不賠的...
我希望你可以為你言論負責
直指誰是誰的分身....這個牽涉到毀謗罪...
而且當你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四隻手指正指著自己
你知道你自己發表的言論是多麽不適當嗎?
Paulbiker wrote:
這次又遇到同一情況,所以請大家不要跟這種人計較,就列黑名單就好了,
(我有列他為黑名單,他看不到我的發言,所以我沒被檢舉到,不過如果他
用分身上來看,此篇又將會被檢舉,我們拭目以待?)
設人黑名單的是看不到被黑名單人的文章
但你黑名單的那個人是可以任意看到你的文章
還有文章不是po在自己臉書..
隨便就google的到....屏蔽只在你自己的帳號設定裡面
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