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xx wrote:
可別只是說說 我可是...(恕刪)
關於你的發言,任何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已經構成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訴訟也不是佔你便宜,只是讓法官來定奪,好讓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你要用自己血淋淋的經驗,來做為版友們的教訓,我也不反對
不過我不會那麼快提出,大概會在有效期限裡慢慢準備五個月,
而這段時間剛好能讓你慢慢的反省。
您已經輸了...........
不是輸給我,而是輸給你自己
起先發言不當的人,是你。
被我警告的人,驚覺事態嚴重而改文的也是你。
讓我感到失望而將你加入黑名單,
以為你的發言我看不見,又在背地裡發言攻擊我,言行反覆
好死不死都被我抓包的還是你。
並不是我想要讓你難過,但這從頭到尾都是因為你個人的行為所造成,
你實在可以不必一直挖洞給自己跳。
另一件事,您搞錯了
心經軟體可能是本人畢生內心感到最光榮的作品,
自從登上了美國排行榜前十一名後,
大陸同業馬上就有人來造謠攻擊我,但我可以理解他們的心理。
而國內的部份版友和媒體記者,以為我的軟體具有話題性,認為可以炒作
然後大肆渲染,企圖製造輿論來消費我,打壓我,
但還是有打抱不平的版友發言表達客觀的立場。
外人造謠就算了,自己同胞還這樣搞,這種心態就不可取。
對我而言,沒有道德,造謠生是非的記者,領的薪水才真的是黑心錢,
當然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良知的記者對社會的貢獻也非常大。
無心非,名為錯。有心非,名為過。
剛開始有版友不明白,跟著起鬨,我並不會加以追究
到了現在,還有故意起鬨的人,其心可議。
他們的發言,剛好可以反映出他們不成熟的內心。
而被我加入黑名單的版友,並不是我討厭他們,而是他們的回應不友善。
如果彼此不能認同,也不必勉強彼此,大家眼不見為淨就好了。
我的發言大都還算客氣,目的也只是為了營造一個和諧的氣氛,
如果有人因為不了解我而想得寸進尺,變本加厲,我只能說他們完全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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