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yota wrote:
姑且不論這 iAcces 是需要破解Jb,和以前我提到的各種小偷行為(恕刪)
挺好笑的,一直把JB等同"小偷行為"來看待?
是這樣的嗎?
如果你買的電腦是隨機XP,你灌VISTA,是不是小偷行為?
因為你買的主機是跑XP,怎可以跑VISTA?
另一個PDA版上有很多改ROM的,怎沒見到被說是"小偷"?或是網站禁止?
網站要開放什麼,禁止什麼,這是網站的權力,但是別把JB當成是小偷.
否則多少"小偷共犯"?
kyota wrote:
定價是應該可以拿來討論,尤其這是"壟斷獨占"的狀況,沒得選,整個華人地區都被壟斷了。(恕刪)
一直把"注音輸入法"放大到兩岸三地,放大到"華人地區"?
請問除了在台灣從小念書的"華人"以外,誰用"注音輸入法"?
"壟斷"的定義是這樣的嗎?
那只能說,覺得壟段的人沒有能力"反壟段",就像我們主要使用windows一樣.
kyota wrote:
我認為這個討論串有存在的價值,因為這邊是開放的 01,不是那個官方網站,在那邊開這篇的話...... 還是那句話,小心被圍剿.. 那些已經購買的人+官方人員... (恕刪)
這就是我"雞婆"想回應的地方,有去那發表過嗎?有被刪嗎?
在這裡"吐口水",認為在那會被圍勦?就躲在這裡批鬥別人?
kyota wrote:
iAcces 別再想理由辯解了,只要把注音綁在一起,消費者不得不買! 而且還可以趁機加價,因為很多套輸入法喔~ 雖然大家都知道,一個人能同時使用幾套? 了不起兩套中文輸入法,雖然我沒遇過一次要用兩套的。
(恕刪)
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產品",為什麼有人就認為"拆開是應該的"?
舉個例,如果Mobile01我只逛幾個版面,我能不能VIP不用付365元?
因為其他的網站我沒逛?
難道Mobile01不用人力維護其他版面去服務其他網友嗎?
這套輸入法,這裡講的是"注音要單獨賣",
那我發一篇"倉頡應該單獨賣好了".
如果"注音"單買是US$4.0-.我也會用到手寫(蒙恬),那蒙恬該賣多少給我?
如果單套US$4.0成立,用超過2套以上的,就會覺得划不來了,
至少360元和400多元差異已經不大了.
價格討論是一回事,扯到別的網站或會不會被圍勦,只能:"哇哈哈"大笑一翻.
發文者的"心態"真是單純的抱不平嗎?
這個問題其實我之前就在友站http://iphone4.tw/forums/c-在地中文化專區/26562-iacces-未來設想建議.html反應過了~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最後我的決定是...
學拼音,用系統內建的拼音輸入~一天大概就可以掌握八成了~
全包式的售價,要我付額外的錢買我用不到的服務
就是一種不合理又不站在消費者立場的思考模式...
kyota wrote:
看來是"類官方"的回...(恕刪)
看來不少人對JB有所誤解啊,
這些軟體不是不上APPLE STORE來讓APPLE抽成,
是因為APPLE目前政策不開放所以這些軟體還上不了架。
就拿MMS軟體SwirlyMMS來說,也是要付錢的。
這麼多人的努力是為了填補APPLE在IPHONE的種種限制,
但是JB後才能裝的軟體就不用付錢了嗎??
或是JB就是小偷行為???
這道理跟改裝車我想差不多吧,
你要說那些出改裝套件的是盜用原廠心血,
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車廠會允許改裝套件廠存在,
那貴參參的套件廠零件也是一堆人捧銀子去買回來,
今天這套輸入法提供了你需要的工具,
你覺得不值得,那就試用完不付錢不再用也罷,
貴不貴原本就在個人心中的決定啊!!
timkuan wrote:
挺好笑的,一直把JB...(恕刪)
我也覺得很好笑,你完全不知道我在說小偷是指甚麼就回的這麼開心,要回文就要看清楚,我指的是,他規避 Apple Store 的上架收費,還利用國外 JB 技術去販售高價的輸入法營利,這和偷 Apple 的錢有甚麼兩樣? 我根本不是說他需要 JB 就是小偷。
一直把"注音輸入法"放大到兩岸三地,放大到"華人地區"?
請問除了在台灣從小念書的"華人"以外,誰用"注音輸入法"?
"壟斷"的定義是這樣的嗎?
那只能說,覺得壟段的人沒有能力"反壟段",就像我們主要使用windows一樣.
一直? 我何時一直了? 你到底再回誰?
請問你又如何知道華人地區除了台灣,沒有人學注音輸入法? 討論這根本沒意義,根本沒有誰能證明有人用? 沒人用? 拿來說嘴一點意思都沒有。
壟斷的定義? 還在抬槓啊? 誰都知道現在注音輸入法是 iAcces 壟斷獨大,就跟早期的中華電信一樣,大哥大只有他有,只能跟他辦,這叫壟斷、獨大,若要玩文字遊戲的就免了。
在這裡"吐口水",認為在那會被圍勦?就躲在這裡批鬥別人?
當然有看過發言的人被圍剿,我才會這麼說,更何況這叫做"基本常識",你到人家的地盤去說人家的定價太高,要討論? 這不是自找罪受? 你要不要試試看去西門町手機店去檢討一下店家的賣價? 當然是回家跟朋友討論,當然換個自由的論壇討論,這你也有意見? 還是你又要和我討論圍剿的定義? 省省吧,是不是圍剿,大家都有眼睛可以看,整個一面倒的狀況,還用得著解釋嗎?
另外,這邊全世界都連得進來,我能禁止他們來看嗎? 躲? 官方人員不會看 Mobile01 ? 我可不相信,不想在那邊發言罷了,我愛在哪邊發言這你管得著嘛? 你平時都這態度和人說話的嗎?
為什麼有人就認為"拆開是應該的"? 你是真的不知道? 這麼長的文章你看不出來為什麼?? 你跟樓主一來一往這麼多篇,還不知道嗎?
你說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產品喔~ 可惜普羅大眾消費者不是他們,市面上大家所習慣的是一套一套分開賣,需要甚麼再買甚麼,這你真的不知道嗎? 要不要無蝦米要和一堆輸入法一起賣? 然後賣個天價給你? 最好是開發者他自己用的輸入法就是都包在一起賣的啦! 是靈異空間的輸入法嗎? 這是違反"常識"的做法,當然會被提出討論啊!
在論壇討論這賣價,很正常,討論該不該分開賣,也沒有錯,iAcces Team 可以不認同,他可以繼續賣高價、繼續他的獨特賣法,也沒人有權力去阻止他,還是那句話,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不用期望他們會有甚麼改變。
為什麼不在 Apple Store 賣? 他們可以給你一堆理由說不,甚麼不能動到核心所以 Apple 不給賣,既然不能動,就是不能賣,難道得不到的就該去偷、去搶? 而且這理由是不是真的,還有待有心人去證實,在我看來這不過是順理成章的一個規避 Apple Store 的賺錢藉口罷了。
kogonomo wrote:
講到後來根本不是在說...(恕刪)
你在否定這個討論串的存在價值嗎?
這本來就是在討論貴不貴,合理性及所延伸的問題而已。
我想上面應該還沒有提到 JB 合法不合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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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要提合不合法,我是記得一個相關的,以 iPhone 的OS來說,是私有版權,而自由版權軟體與私有版權軟體最大的差異,就是你所買下的,究竟是「軟體擁有權」還是「軟體使用權」,這邊網路上的文章有提到: 自由軟體的使用者不僅可以使用、拷貝、授與、研究、修飾、改進軟體,甚至可以從事商業行為,將之加值出售 (成為 VAR, Value-Added Reseller)。
我想 Apple 賣給 iAcces team 的 iPhone 軟體,不是擁有權、是使用權,任何人都可以私下去修改他、破壞他,但是不可以利用他去從事商業行為,VAR。
所以,為什麼沒有人利用 WM 系統的修改 ROM 去營利,應該可以理解,更何況,以 HTC 為例: HTC 並沒有每個版本都在防堵 User 更改 ROM,但是 Apple 出的 iPhone,每個版本都在防止 Hacker 去 JB。
說到這裡,其實只不過 Apple 尚未提告 iAcces Team 利用 JB 的技術去營利(VAR)、修改核心軟體並販售的所得,外加規避 Apple Store 的軟體訂價規範、上架費用。
也所以,如果他是使用自由贊助的方式去發行,那可能可以避開營利這部分的法律,這樣的解釋對於你提到的合不合法疑問,不知道您滿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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