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其他泛電腦類產品
就會知道
現在的電腦類產品
"流暢度" 和 "處理速度"
是兩回事
你就算PC配文書機,蘋果用低階機種
都可以很流暢
這些產品
高檔低檔機種價位不同
是在處理大規模運算上的不同
如果會不流暢
就是有問題
PC就是中毒還是裝了什麼流氓軟體
Mac的話嘛.....我就不多說了
既然不太會中毒 又有沙盒
還會越來越不流暢

最諷刺的是家用遊戲機和掌機
也都是封閉簡單的架構
都不會岀這種問題
就你蘋果會
人家不必用你這種爛招強迫升級嘛!
有PS3的人
要PS3很卡才會買PS4嗎?
不用啊!
而且也沒叫你跑運算 跑高檔遊戲
只是滑滑臉書 玩Line 開個鏡頭
這也要卡???
別鬧了好嗎
這招就是騙假文青果粉
也只有假文青果粉會被騙
所以整件事,要分成幾段來看:
電源系統設計不良:沒有對錯之分,那有設計是100%完美的,何況這是為了給消費更高的效能
以降速方式降低電力消耗:和不正常關機相比,降速確實是比較好的做法,Apple是對的
未告知消費者降速:手機賣給消費者,Apple就不能任意侵害消費者權益,Apple是錯的
拿第二點來辨護第三點,兩件事對不到點上啊!
Kang-Wei Tzou wrote:
但效能越來越差,竟是因為電池老化?這甚麼道理?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爾旨得成,在地若天
如果在使用條款中有寫類似意思的條文,使用者接受了,算不算廠商侵害?
如果很多功能或做法,賣方產業一向都是習慣於不可能把所以功能通通寫得清清楚楚,那使用者不知情這算不算被「侵害」?
就像很多食品根本不可能把所有全部成分通通標示在包裝上,假設我吃了覺得不對勁,我可以告他「未事先盡到告知責任」而被侵害權益嗎?
又像是很多產品都使用環保材質,消費者可以告廠商「計畫性報廢」而損害我權益嗎?甚至這種產品的這類資訊根本也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
沒寫就叫侵害?
沒事先告知就叫侵害?
如果這樣叫侵害,那 google 在未告知使用者在他關閉定位後仍會偷偷搜集位置資訊,這種已明顯侵犯人權的行為,甚至也未事先告知,是不是更該被譴責?個資、人權與手機速度,何者重要?怎不見這些罵蘋果「侵害」的人出來撻伐 google 這行為?
顯然,再明顯不過,就是那些佔了大部分市佔率的卓粉卻自覺賺不過蘋果,客戶忠誠度、品牌形象又慘輸,眼紅之下只好一直拿放大鏡酸啊黑啊樹大招風的蘋果,然後人多勢眾就以為自己是對的 (說穿了就白蓮教),詆毀訕笑那些用 iPhone 的人;殊不知喜歡蘋果的人會崇尚其 "Think Different" 文化,根本不把這些普普的人放在眼裡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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