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是不是國文有問題啊!!!然後,撿到遺失物是可以分成的.....你知道嗎? (民法第805條)如果是我撿到後看到這篇文章,絕對馬上""砸掉""居然幫別人撿東西還要被恐嚇這是什麼世道阿@@我寧願把他砸掉,也不願意分哪區區一成。你死心吧!! 被糾正還死不改文章@@祝你找不回來@@找回來也只剩廢鐵希望它在水裡游泳真的有好心人撿到記得一定要跟樓主拿一成喔~~~~~~~~~~反正他也不會跟你說謝謝= =
好像很多人都對 "如有撿到歸還一概不追究法律責任"這句話很感冒!還說要馬上丟到水溝內?我個人是覺得這篇文沒有不對之處阿!拾金不昧不是一種美德嗎?難道因為看到樓主的這一句話,應該要把手機立刻丟棄?這樣的品德跟邏輯好像有點奇怪?樓主遺失手機本來就有可能是兩種情況: 1: 遺失 2: 一種被偷在還沒確定手機是什麼情況下 把所有可能的情況都說清楚說明有什麼不好?如果我是拾物者 我看到這句話 反而可以放心地歸還 不會歸還還反被指是賊這年頭瘋人這麼多,好心反被狗咬的蝦事很常見阿難道是因為潛意識在猶豫要不要歸還所以如果又被懷疑乾脆不要還算了? 這種心態嗎還是認為拾物者若願意歸還是他的大恩大德,若敢懷疑就報復你直接丟到水溝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