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iphone 4S 遺失(高雄)


fish_undying wrote:
丟水溝+1...(恕刪)


看到這留言應該都會想這樣做吧
大大,是不是國文有問題啊!!!

然後,撿到遺失物是可以分成的.....你知道嗎? (民法第805條)

如果是我撿到後看到這篇文章,絕對馬上""砸掉""

居然幫別人撿東西還要被恐嚇這是什麼世道阿@@

我寧願把他砸掉,也不願意分哪區區一成。

你死心吧!! 被糾正還死不改文章@@

祝你找不回來@@
找回來也只剩廢鐵
希望它在水裡游泳


真的有好心人撿到
記得一定要跟樓主拿一成喔~~~~~~~~~~
反正他也不會跟你說謝謝= =
機機勇 wrote:
我一直無法理解撿到歸還可要求三成報酬到底是誰發明的...(恕刪)


民法805條已修改現在遺失物報酬已經不能超過一成了
你意思就講明一點
希望小偷還手機,並且不追究責任

po一篇語意亂七八糟的文章,有什麼用呢?
看來最近要注意水溝,可以撿到不少支iPhone ==
勸樓主去調監視器吧~
來01求神問普,沒爆乳正妹照片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
Why so prestigious?

standgo wrote:
有感一下最近常常因為...(恕刪)


什麼樣才叫真正有素質?請解答
好像很多人都對 "如有撿到歸還一概不追究法律責任"這句話很感冒!
還說要馬上丟到水溝內?
我個人是覺得這篇文沒有不對之處阿!
拾金不昧不是一種美德嗎?難道因為看到樓主的這一句話,應該要把手機立刻丟棄?
這樣的品德跟邏輯好像有點奇怪?
樓主遺失手機本來就有可能是兩種情況: 1: 遺失 2: 一種被偷
在還沒確定手機是什麼情況下 把所有可能的情況都說清楚說明有什麼不好?
如果我是拾物者 我看到這句話 反而可以放心地歸還 不會歸還還反被指是賊
這年頭瘋人這麼多,好心反被狗咬的蝦事很常見阿
難道是因為潛意識在猶豫要不要歸還所以如果又被懷疑乾脆不要還算了? 這種心態嗎
還是認為拾物者若願意歸還是他的大恩大德,若敢懷疑就報復你直接丟到水溝裡?
我個人是不會亂撿東西的,所以幫不了你!
寫一篇 沒有文字智慧的文章找智慧型手機

看起來還挺諷刺的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