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把手機放在口袋裡,因為電話來,我才聽的到。

因工作需要,市面上其他4吋以上的手機,我也有接觸過,除了拿在手上或者冬天放在西裝外套的口袋,真的攜帶很不方便,看到三爽的Note更是好笑,要拿一個桌球拍講電話,還蠻「奇特」的。

其實目前iPhone的大小,我放在褲子的口袋裡,就已經覺得有點鼓了,但以手指的觸控,螢要再小一點也不方便,所以3.5"的螢幕大概最適合PDA手機的大小。
嫌螢幕太小的人,建議就買平版吧~ 過年回鄉時,跟著家人出去玩,遇上了大塞車,平版馬上拿出來,找替代道路開,畫面大找路也找的快又方便;跟一年只見一次面的親戚,找不到話題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