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同行,所有品牌手機,我最討厭賣的就是iphone,一台兩三萬的空機,我們的利潤就真的只有兩三百而已,消費者還硬要殺價,想說都付到兩三萬了賺很多了,不給殺個五百一千嗎?還要凹玻璃保護貼,凹完後還要求要我們多花一兩小時幫你轉資料,這些就算了。七天內有問題,蘋果就只讓我們一支換一支,根本沒辦法換整盒新,還是一直哭說蘋果門市或電信門市都可以七天內換新,消費者要清楚你跟我們買多少錢。
a21323 wrote:好棒,毀人商譽完後再...(恕刪) 樓主還說照片就是證據...現在的世風就是如此了吧...樓主道歉還有人說樓主願意面對,我也是笑了,幸好我有去找店家告知這件事情,不然店家也不知情,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毀了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