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球球 wrote:
你擷取部份我們開始...(恕刪)
惱羞成怒?
不了解何謂設計專利,說出“我覺得弧形邊緣這個專利根本荒謬,這種東西居然也被允許登記成專利,難不成要其他手機從此只能做90度??”這種話並且與他人爭論時難道不是出於無知產生了錯誤資訊后得出主觀結論后酸言酸語?
很難理解一位自稱果粉對蘋果很了解的人,連外觀設計專利這種幾年前蘋果與三爽訴諸法庭,被媒體稱為世紀大戰的最基本的資訊,竟然會不了解不知道,當年蘋果用戶都曉得了解是三爽抄了蘋果,為什麼你不認可而且還不知道外觀設計專利為何物?
有理不在聲高,你這樣雙重標準,偷換邏輯概念,可不好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