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pple有想要加大iphone的話,我是還滿樂觀其成的。
搖滾木頭 wrote:
拜託別再大了,這就超出「手機」的定義,一手掌握的大小,一隻手握著姆指可從上方對角按到下方對角,這種便利才是手機,這也是iPhone最初的理念。如果要大螢幕選擇平板就好
手機的定義????難道英文叫HandPhone?把中文當英文來定義?
一手掌握??????4吋一手掌握???
是你的手?還是我的手?平均女孩子手就比男孩子小很多,東方人又比西方人小.
如果4吋是以賈伯斯的手設計為一手掌控,那我手比賈伯斯小該用3.5吋??
那我老婆只能用3吋的???NBA球員該用5吋???
用一手掌控自圓其說,也只有天才說的出口.
有空在捷運上你可以數一數,用iPhone的人,有幾個是用2隻手在用的,尤其是女生.
iPhone用多大螢幕我沒意見,每個人需求本來就不同,但是說成最初理念.......
電話最初理念是什麼?堅持最初理念的已經全數陣亡.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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