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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問一下 為什麼iphone 有瑕疵不能立刻換貨阿?

dunk720905 wrote:
你錯囉是可以無需說明...(恕刪)


建議大大你可能要再查清楚消保法關於七日猶豫期間的規定及其立法理由或精神。

首先,確實可以不付理由,享有七日猶豫期間。但仍有例外,即若能以合理方式使用消費者有機會於適當時間內得以檢視該數位化商品者(這函釋即是針對之前google事件而來)。

再者,鑑賞跟試用在法律上的意義是有區別的,就消保法19條規定觀之,應較傾向猶豫期間。所以網路購物(非私人間網拍)七日內退貨是ok,但仍須注意包裝、配件等是否完整,及產品本身是否保存完好。猶豫期間並非試用期,試用期間損毀商品還是要自負其責的,只是現在各大線上購物通常為服務至上,通常會算入其成本加以吸收,所以還是別濫用的好,屆時倒楣的還是消費端。
相關函釋跟法律名詞解釋其實你google一下都有,可能要改一下您的筆記了。
dunk720905 wrote:



你錯囉
是可以無需說明理由就退了
但是指限於7天內
當然是可以拿來玩
只要不爽在7日內就可以退的
我最近才在學的
還有做筆記呢....
...(恕刪)
就是有這種消費者 唉~
oob wrote:
如附件,你參考看看吧...(恕刪)


第三點真是有夠瞎的

他們以為在做視力檢查嗎??

要不要順便加上不得佩戴眼鏡檢查!!

買4S的時候都沒這麼多規矩

怕人家挑毛病就搞這些動作

感覺真的有夠糟的...
簽那張不會影響消費者權利的啦,
業者是政府有登記的公司、也就是法人,
一般消費者是自然人(除非用公司名義買),
法人跟自然人簽訂的任何條款本來就有三天的猶豫期,
所以簽完那張,檢查機子真的有瑕疵,
那就主張猶豫期,剛剛的條款你不同意了就好
每個電信商規則都訂的這麼死也不是沒道理~畢竟還是要看APPLE臉色~老話一句~不喜歡被電信商的規則制約~就請另尋自己喜歡的方法吧..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要買~買個東西也不需要把自己搞得戰戰兢兢的
說得好!像我就拒買三爽貨,他同樣也不會倒~~~
看來apple的品管也........
只是如果事情發生在別家就會被罵得要死

tagahu_1 wrote:
看來apple的品管...(恕刪)


現在apple不就被罵得半死?
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有沒有人也在玩X-Plane 10!!!
感覺都是在罵電信業者!!!

沒人罵APPLE耶~~~這次外觀瑕疵案例真的很多!!

kzn826 wrote:
感覺都是在罵電信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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