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奔的Robin wrote:
話說有天晚上10點多...(恕刪)
四萬都可以買 i mac 了~好扯!!!
我看還是顧好我的4s比較實在.....
peterTG wrote:
......不過通常有實力的人,也會有門路,根本不可能需要用4萬去取得一隻iphone...
如果你是大老闆,或如果你香港有朋友,或甚至是你有香港分公司,請那邊的人幫你搞定帶過來報出差都行.......
裸奔的Robin wrote:
那個充電傳輸線的接頭很可愛,插入之後也很緊(抱歉~有點a),二面都可以插(更a),我認為這算是硬體上的一大進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