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龍 wrote:
我拿我的經驗說說:我...(恕刪)
您這情形除了走刑事(那是您因您先匯錢給人家.但我的經驗這告不成詐欺.但可以嚇阻對方)
最好的方式真的是假扣押..連他的帳戶都先查清楚..
另外.有人說買賣成不成立這樣的論調..
那其實以樓主的情緒這不議論的重點...
聲請調解..反而是樓主""有可能""被調解委員說教.我說過調解是中性的.
至於買賣成不成立.那是法官的事.由法官去認定吧..各位跑過法院就知道了.法官百百種..
而告訴是樓主的權利..樓上有位朋友說的好"法律沒有正義,它是對付人的工具"
是的...即使原告自知是錯的..有時也會提告..做賊喊捉做賊的人很多...我就遇過(爛房客)..
其實我們主觀上應該要同意每一個人積極爭取""他.主觀""上認為對的事情..而非先一味從客觀上進行認定
您可以不認同行為本身.但捍衛這行為源頭的自由意志.應該能存在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