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莊生的作為深感不齒...別人已經給過一次機會還不知悔改說真的這次如果又被他全身而退不出多久在這裡...或在別的地方他還是會一樣為惡作亂將來還可以會搞更大..害更多人...其實真要告以一罪一罰來看至少可以告他...詐欺取財..侵佔...妨害電腦使用..等罪給樓主加油...
這一件事好像沒有下文了是不是不了了之了?===================================刑事偵查程序,在被害人提出告訴後通常會由分局刑事組先作第一次問案筆錄再來全案移送到地檢署開偵查庭,短則一次,多的四~五次也不過分偵查終結後,可能不起訴可能緩起訴也可能起訴起訴後全案移至地方法院刑事庭可能簡易判決可能開庭審理(一次~數次)一審判決後,可能會有人上訴然後二審....整個過程快則半年慢則4~5年(當然是由檢察官陪莊同學玩!!)所以這件事不是沒有下文而是下文不會那麼快出來,更不可能不了了之請靜觀其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