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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打亂了手機商!?

我認為減碳最好的做法就是一支手機用到死
汰除什麼配件都沒用
EVANEVE wrote:
咦??犯什麼罪??蘋(恕刪)


你已經在網路上宣告此行為
如果你真的如此作為
證據確鑿下
蘋果就可以以下條文來提告求償

1.民法第 184 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刑法第 355 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事上若被認定是惡意,則屬「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之故意」,除了賠償運費損失外,若賣家得以舉證其受有其他損害且具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則可能須賠償包裝、時間、人力與復舊等成本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qw78963ju wrote:
雖然這規則是蘋果訂下(恕刪)


對啊超好笑
法客 wrote:
你已經在網路上宣告此(恕刪)


是喔!

不知道有沒有例子是14天內退貨被告的@@?

蘋果的政策就是這樣啊!有本事去建議蘋果不要搞這套嘛!
EVANEVE wrote:
是喔!不知道有沒有例...(恕刪)

胖鯛魚,你不要縮啦,跟他弄到底,我支持你
敢在網路上公開就不要怕被搞
mooreliang wrote:
胖鯛魚,你不要縮啦,(恕刪)


你這樣講就不對了!你也是共犯喔!
mooreliang wrote:
胖鯛魚,你不要縮啦,(恕刪)


支持我就一起14天退貨嘛?

EVANEVE wrote:
12發表之後舊款的手...(恕刪)


為了環保沒附上是好的,但應該要把配件的錢扣掉啊!!
怎麼還會某些機種漲價呢
laiway wrote:
為了環保沒附上是好的(恕刪)


蘋果是公司,我們是老百姓啊!
WiseMan6666 wrote:
我家裡的蘋果充電頭,(恕刪)


應該直接將手機的接頭換成TYPE-C才對
這樣跟大家都一樣
說啥節能減碳,根本還是想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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