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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回購簡訊已開始。

ren741115 wrote:
我也是訂401+69...(恕刪)


簡單明瞭:

通話費699之下,網路吃到飽最高上限是800

通話費699以上,網路吃到飽最高上限是699
ren741115 wrote:
我也是訂401+69...(恕刪)

.........................
這樣就太不給力了..........
我沒有看服務條款耶
我只有看一開始選門號的那邊
其實
她在選門號搭配那邊打在下面是很清楚易見的
卻又在後面密密麻麻的服務條款中打出上限為800
這樣做等同不實廣告
我們可以主張以我們所看到的為主

而我們的訂購確認單中下面的合約(寄送到我們信箱的官方E-mail)

"申辦本專案(含門號乙個及手機乙支或約定商品),同意遵守服務契約並履行下列事項: 一、限制退租期間及資費:24個月;於24個月內須選用401型以上語音資費及行動上網699型上網資費。 二、提前終止契約補償條款:違反語音資費/上網資費之規定時,應支付語音資費/上網資費補償款8500元/6300元,若係退租或被銷號時,應同時支付前述二項補償款,惟該金額得按比例逐日遞減。 三、行動上網699:月租費699元可抵國內行動上網免費傳輸量800MB/月,超額傳輸費率為0.004元/KB,每月月租費與國內上網傳輸費合計最高以800元計收,本專案可享於24個月內每月國內行動上網收費上限699元之優惠,屆滿後即恢復原收費上限。申裝未足月之收費以出帳週期為準,月租費和免費傳輸量以該週期內申裝天數比例計算,與超額傳輸費合計最高699元(24個月後恢復為800元)。 四、自申辦日起適用上述規定,但有以下情形,於原專案限制退租期間屆滿前,依以下規定:1.原專案之語音最低資費高於本專案之語音最低資費者,依原專案語音資費限制。2.原專案規定須選用上網資費者,適用原專案上網資費規定。 五、若已申辦其他專案且期限尚未屆滿時,則需至該專案期限屆滿後,才開始計算本專案期限及得遞減補償款之期間。 六、若申辦「門號案轉手機/商品案」者,自申辦變更成功時起,原專案自動終止,原專案之限制退租期間視為屆滿,不得再享原專案之優惠。 七、申辦時經台灣大哥大同意享有專案免預繳優惠之特定企業員工/員眷,於前6個月內不得過戶。

裡面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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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動上網699:月租費699元可抵國內行動上網免費傳輸量800MB/月,超額傳輸費率為0.004元/KB,每月月租費與國內上網傳輸費合計最高以800元計收,本專案可享於24個月內每月國內行動上網收費上限699元之優惠,屆滿後即恢復原收費上限。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taiwan23175 wrote:
.............(恕刪)




401+699確定是2G內 699
超過的話800吃到飽

我今天完成續約 確定的

568+699以上的話 都是699就吃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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