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exit wrote:我的4S買了9個月前...(恕刪) 很無聊的一篇文章,從兩三天前就看到這篇,月經文,完全不想回,結果還可被人蓋樓...無言!依照保固條件,受潮屬於人為因素,所以蘋果不保固,任何廠牌任何一隻手機都這樣...如果不接受當初就不要買,當初購了買就表示接受條款...請詳見各家電信公司規則...台哥大(聯強)中華(神腦)遠傳(全虹)
byron17 wrote:很無聊的一篇文章,從...(恕刪) 保固條款就是寫這樣不然樓主你自己看一下插槽與耳機孔內的貼紙是否是粉紅色如果是粉紅色的話你沒有誰可以怪,因為判定受潮的標準就是這樣這是規定不管你零件是不是因為受潮壞掉的你要換機的話貼紙就不可以變色如果是白色,恭喜你,趕快去投訴或是換另一家神腦維修中心,維修中心換機都是很快也不會囉唆的他們只看那兩個地方的貼紙然後看一下有沒有嚴重的損傷就給你換了至於防潮貼紙是否很容易變色我只能跟你說,要變色很不容易,除非是直接滴倒水我用兩年的iphone沒有一隻有變過色
kakaqwer wrote:原PO你好,我的是中...(恕刪) 所以我說的是既然像您的手機一樣在防潮貼沒有變色的情況下WIFI就是壞了因為表示WIFI壞了跟防潮貼變色是兩回事那怎麼可以『以防朝貼變色了』就代表是受潮而引起WIFI壞了我主要就是在不滿這個~
changbsd wrote:你不會看保固條款嗎?...(恕刪) 這保固條款是隨它寫買的時候店員也有說明但是就像53樓的網友寫的他的WIFI是在防潮貼沒有變色的情況下就壞了表示~WIFI壞不壞跟防潮貼變不變色是兩件事apple這樣是有違反下列條款之嫌民法第247-1條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消保法第12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並不是以賣方寫了契約就算,就算是買賣雙方簽了契約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