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賈伯斯生前說:谷歌剽竊iphone,我要毀掉Android

ant98 wrote:
我實在不明白01的許...(恕刪)


機器人是無血無淚的,當然講出來的話不是人話!
一堆人都搞不清楚都在說抄襲又怎樣,這根本不是抄襲是偷竊
如果Android是在iPhone出來後才copy就算了
而是派個人去人家董事會說自己不會進入手機市場,然後藉由董事位階得知iPhone開發細節
這才是賈伯斯不爽的地方,Google也沒否認
所以Apple對Do not evil!很感冒

至少Microsoft沒有派人去Apple臥底!
大概機器人還沒有是非的分辨能力吧!


spiderkidtw wrote:
2007年. iPh...(恕刪)


你這些這些疑問
google一下很難嗎,bing也可以阿,不然也還有yahoo可以用


人都死了你還要批鬥他??

喜歡android你可以去買阿

喜歡韓國貨可以去支持阿~

這是個民主的國家

只看歷史不如多放眼未來

抄?就算真有抄,ios我還真看不出抄誰

android也有自己的特色阿

韓國人??基本上韓國的三顆星星手機在我眼裡跟小米機沒啥兩樣

整支一流的硬體,但毫無品品牌特色的介面,像個組裝機一樣

htc或se或其他牌就不會給我這種感覺

我聽不到.假裝看不到.妳選擇了換邊依靠
那.....宏達電跟微軟在做PDA手機WM6的時代,不知道iphone在?
可以說賈先生學人家做嗎?是不是微軟也要毀掉iphone?
這不就像賽跑,你做什麼他做什麼,抗議無效!
當HTC在做第一隻觸控手機,幫HP代工PDA,iphone在哪裡?誰抄誰還不一定呢....
哦...提醒你一下,Steve Jobs 在 1985 年就被賣糖水的逐出 Apple 了,1997 年才重回 Apple.
Monte920 wrote:
....
可是前面好幾位講有關於Macitosh GUI vs. Microsoft Windows的史實,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因為說的歷史幾乎都是錯的.
....
但Windows 2.0出來後, Steve開始覺得苗頭不對了, 終於在1988年, 當Microsoft推出Windows 3.0時, 狀告舊金山法院幾百項Windows侵權的官司. 這個官司打了六年, 最後1994年在法庭裡Apple大敗, 除了"垃圾桶"這一項被認定是侵權以外, 其他幾百項全部都被法院駁回, 也造成往後這十幾年Windows的榮景.

Steve對這項官司顯然耿耿於懷, 直到2005年他在Stanford畢業演講時還提到Windows是"抄襲"我們的, 引起全場滿堂喝采 (因為Stanford基本上跟Apple是密不可分的). 不過在他現在要出的自傳裡, 因為畢竟侵權這事已經早已法院判決, 所以他不敢再提甚麼. 他在自傳中只對Bill Gates冷冷的嘲諷兩句話, 說他從來沒創造出甚麼東西, 只是會剝削(rip off)人家而已.
....

有時候只是個行銷手法
告來告去搶新聞版面
一句話
認真 你就輸了
支持GOOGLE 這樣我才有便宜的智慧型手機用

ant98 wrote:
死者為大...這不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嗎?...(恕刪)


中國人的傳統德行就是見不得人好, 跟吝嗇於讚美別人.
tyf000 wrote:
哦...提醒你一下,...(恕刪)


嗯! 官司當然都是公司之間在打, 而控告期間Apple是John Scully在當家沒錯. 不過當時有許多對Steve Jobs的訪問, 他始終都是聲援Apple的. 至於與Microsoft在1997年的和解, 主要就是Steve和Bill兩人之間的協商.
小偷的東西被偷走也是會生氣的!
pchuang1217 wrote:
...賈伯斯認為Go...(恕刪)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