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漢★ wrote:這個已經證實「訂...(恕刪) 民法上寫的是定金,至於訂與定是否一樣,我非專業我不懂,如果訂金效力相同,通訊行單方面毀約,那建議樓上的求償。至於如何求償及可能產生的費用,如果有人有經驗也請分享一下。
目前是說綠色因為賣太好無法準時交貨,第一批進的貨有預訂的只能原價賣退訂時只有補償100元交通費及一瓶洗衣精贈品,想到要花時間打小額爭議訴訟就乾脆把訂金1000元拿回來了,害已下訂的不但拿不到貨,又要重新排單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真心建議向東電信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只會把問題推給總公司跟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