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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 A送修iphone 7+的爭議(圓滿結局)


gabo wrote:
只能説:STUDIO...(恕刪)


您說的很正確,我相信不會有公司不希望能好好訓練員工,

但同時我也想請您想像一下,當一個一個員工受不了壓力離職了,

公司又來不急訓練新人,請問誰站在第一線?

內部的工程師? 那收進來的維修件? 只好放著慢慢等?

當然這或許是公司的問題,但我相信在現在的社會來說,這已經不是一個二個公司的問題了,

而是越來越少的人有這股衝勁與勇氣願意站第一線,

或許會說像這樣的店就該收掉,但當每家店都收掉了,

請問要維修找不到地方的時後麻煩的是誰? 反倒頭來不方便的還不是消費者自己?
先不管服務態度了

合約內容和憲法牴觸 合約無效

sa的行為已構成侵占 毫無疑問

蘋果跟sa之間的協議和授權 和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關係 也無法約束


序號已送出導致手機無法再次送修那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 但是不管怎樣 消費者有權利取回自己的手機
即使他之後會發現取回後無法送修 那也是他要承擔的後果

但是今天你為了怕賠錢不把手機還人家 你就是侵占 建議原po提出告訴 不要浪費時間在這發文了
因為就算你在這回一萬篇文 也不會影響該店家的來客數的

工程師辛苦了


若我聽到28500才能拿回手機,我一定會不爽,但後面的解釋我就能接受了


說真的,我業務的朋友,基本配備都兩隻手機以上。

fwrr wrote:
先不管服務態度了合約...(恕刪)


大工程師在他們店中所有電源及警察的面前,當面講說兩天後(星期三),會給一隻新的整新機。兩天後再沒拿到,看他們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我的訴求很簡單我就是要拿回我的手機!我為什麼要給他28,000在保固內本來就應該要修好的!

gabo wrote:
大工程師在他們店中所...(恕刪)


抱歉,筆誤,是店員不是電源!
維修時間5-7天,大概是這句話惹毛你了,如果是說5-30天,那你還會這麼氣嗎。
現場人員面對你情緒激動、大吼大叫、掛電話,叫警察什麼的,你所謂的顧客服務到底是啥?
然後又獲得什麼?
許多維修事件出現問題,往往有許多原因,能為你處理事情的就是客服、櫃員與工程師,與之理性對談有何困擾。
對於你的本文與後續回覆完全符合鄉民討拍避重就輕的敘述邏輯,只陳述對你有利的內容。
活到五十歲第一次打110這是自認為人謙和的根據?這和我兒子平常很乖,一定是患了缺乏先天性無手機免疫力症候群,
導致出現失常狀態有什麼不同?
要告人侵佔,請問更換整新機後原手機還是屬於你的嗎?這和訂了飯站付了訂金,事後反悔,訂金不歸還,還去告人詐欺真是異曲
同工之妙啊!

哈哈樓主真的是見笑轉生氣
為人謙和不是這樣用的
樓上說的好
就是有你這種人所以每次問說可能幾天會好的時候
服務人員都說不保證喔
可能要很久喔
免得給你一個有希望的時間搞得大家不開心

整篇看下來就在那邊吵而已
而且也有5s可以用不就好了
阿公司流程就這樣要不然你告蘋果啊
告什麼侵佔
要嘛付錢要嘛等
跟侵佔什麼關係
一堆沒有法治概念的人在那邊亂= =
原po與店家的關係是合約 原po不履行合約店家也沒有權力扣留他的手機
更別提這個契約造成雙方不對等 能否成立都是未知數
是我的話我當下就報警提告侵佔了
剩餘的款項讓他自己來打民事
就算不幸店家勝訴了我28500扣掉裁判費 法務的費用也沒剩多少
個人覺得店家不會去打這個訴訟

alexnasa2533 wrote:
一堆沒有法治概念的人在那邊亂= =
原po與店家的關係是合約 原po不履行合約店家也沒有權力扣留他的手機
更別提這個契約造成雙方不對等 能否成立都是未知數
是我的話我當下就報警提告侵佔了


大概又是店家故意轉移焦點的伎倆吧
不論樓主的態度好不好,這個合約本身就非常惡劣
扯什麼跟蘋果下單就無法撤回,言下之意就是想把責任都推給蘋果和消費者。這種生意還真好做啊!

手機居然要付二萬八才能要回來,這種不負責任的黑店少去為妙

johnny2015057 wrote:
雖然我也沒有很喜歡sx...(恕刪)

你的論點我同意,但……要來寄只是未到的整新機

難道不能提供給下一位消費者維修更換嗎??
是因為冷門,一年換不到一支的話,我同意,

但蘋果量如此的大,不用一星期,該整新機,
必定就有消費者來修了……


不需要將存貨的成本轉給維修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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