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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hone 6 plus鏡頭故障符合序號但是沒辦法修

不能接受這樣的理由耶
試想,
某車廠因為安全氣囊零件問題影響氣囊爆破而召回
召回時卻說,因為車主的保險桿有傷痕,確定有擦撞狀況,所以安全氣囊不修了
這能接受嗎???找消保官好了....
rise1983 wrote:
用到5月時後鏡頭拍照有時畫面會晃動,但是又會突然恢復正常,所以我就沒有立刻送修,6月




可是你手機糊成那樣子跟 有瑕疵的相機比起來也太誇張了

一般認定通常會想說你是摔到之後 才這麼嚴重的

你只能換整新機了 我猜



就我的看法我也是認為你是摔到之後才變成這樣

只能說 你壞掉的時候幹嘛不早點修 又等到摔到螢幕壞了 誰相信阿


不過其實我也是認為 原本的相機就有瑕疵 既然招回 管你螢幕壞掉還哪邊壞掉 就應該幫你更換相機

可能是怕 拆開螢幕會破更大吧
rise1983 wrote:
我的I PHONE...(恕刪)


妳鏡頭這麼晃又在這麼暗的地方拍
當然拍照出來的照片會不清楚阿~



如果依照你這麼晃的方式拍照
不管哪款手機,全部都要換鏡頭了吧~
你還是用單眼相機會比較符合你
買新機時鏡頭就是瑕疵不良品了吧
鏡頭之於手機,就好像引擎之於汽車
招修換新應該是廠商必然也應盡的義務吧
直接換新機給這批瑕疵品使用者都不為過
自己的例子,聯強保固內邊框切換震動的功能異常時有時無,拿去維修時櫃檯小姐說請工程師判定後可能會更換震動的零件給我,而當天前往更換前剛好不小心摔到手機螢幕下方小裂,並存僥倖心態期待可因震動損壞一併更換整新機給我,後來工程師來電說會更換裡面的零件,當下是有點失望,但去拿機子時小姐說apple維修方式是不拆機換任何零件,故換一隻整新機給我,不曉得這其中是否更換整新機的流程是怎麼樣的,i5那時召回電源鍵時,我手上的i5剛好符合維修序號,手機鋁合金邊邊也是摔得亂七八糟,可是也是換整新機給我...

或許是前一陣子報導的apple不滿意台灣維修的方式?太多人藉著小問題想換良機吧?所以整個維修判定趨向嚴格也說不定,朋友近日就是想以此作法換良機,隨便說手機過熱電池續航有問題,結果被工程師更新軟體而已...沒能成功換取良機。
重摔過螢幕破就已經不合換零件規定了
Apple定這個規定一定有它合理的考量點
摔成這樣宣稱是正常使用還去凹德宜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我的 iphone 6 plus 的問題

維修地點: studio A 新竹中正維修站
維修時間: 2015/08/11
購買時間: 2014/11
購買地點: Apple 官網
故障狀況: 開啟相機無法對焦
外觀狀況: 外觀有貼犀牛盾防護貼 & 犀牛盾外殼防護,
故無明顯之撞擊恆跡,且機身無變形
在Studio A 的維修站人員檢查外觀,寫好收貨單據之後就說,
檢修約一個星期,請耐心等候

之後檢測結果 : 內部LCI(防潮試紙)觸發,且iSign護蓋遺失
無法免費維修,可以用"14500"元換整新機
翻譯上面那一句就是: 因為你的手機有人為的拆解造成iSign護蓋遺失,
故不予保固!

此時心中只有一句 "TMD",我買來就小心翼翼地使用,雖可能使機子受潮
,造成LCI觸發,但從來沒有自己或交付第三方作拆機的動作,且本人沒有
拆機的能力和拆機的工具,而Studio A的維修人員把我手機“第一次”
拆解開來就說,你的內部零件有缺失,無法維修.
這次iphone的 iSign問題作召回的動作,我的手機也包含在此中,而因為
Apple的生產瑕疵或維修人員維修的問題(拆機時我沒在現場),造成我權益
的受損(在保固內無法免費維修),
後來雖然有打Apple的0800技術支援服務,但他們只參考最初的
Studio A 檢測結果,沒有考慮因生產瑕疵造成的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是否還有其他的方法?
當初官網預先訂購iphone 6跟6+ 共4支

其中一支使用一個多月就wifi出狀況,接收時有時無的

直接送官網指定維修站,很仔細的檢查了外觀發現一個小細紋就說外觀有瑕疵,維修都是換整機的所以要12500!!!

現場客服直說了,這是從iphone 6開始的新規定(是否只針對台灣,還是全球通用我就不知道了)

既然是官方的規定,我也不為難客服人員,摸摸鼻子走人請外面的維修站付費修裡

可是我的感覺是...蘋果以前的維修模式已經被台灣部分二手商跟消費者玩垮了

我當初是因爲茶水倒翻剛好我iPad air也波及到 營幕中間有一點點的水漬 就想說怎麼辦 拿去台北的apple授權店都說不給修 要馬換新機 不然就是找私人的維修中心
正當我失望的時候想到 之前在網路有看到飛川可以修 就立馬殺到桃園拿去給飛川修 跟飛川說明問題之後
飛川說清理裡面要2000塊 換螢幕4800 因爲只是想把水漬清掉 就只修2000塊而已 他還會拍圖給你看 蠻貼心

順便說iPad Air 是日本買的

chanrensen wrote:
我的 iphone...(恕刪)


先說在前頭,小弟沒有iphone,只有ipod和ipad air

對於這種事,只有一條路可走,不斷抗爭~~找消保官或集體訴訟,透過法律來迫使廠商讓步,沒別的方式,消費者的權利是爭來的,特別是對這種廠商聯合起來吹毛求疵的,只能如此,希望不會讓您覺的小弟在說風涼話

不用羨慕國外消費者,他們的權利不少也是上法院爭來的,不單只是因為他們的市場較競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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