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台灣之星是頂新集團旗下 果然不是蓋的! 讚!!


kgbb wrote:
重點是頂新這商人不會...(恕刪)


我擔心他們會不會對基地台動手腳?
商人方案都是有專人精算過的
想要佔便宜是難上加難
食品黑就算了

連違約金也那麼黑…

爛死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 其他三大的解約金會是多少??
中華?台哥?遠傳?
有資訊的可以給個參考嗎??
Mr-J wrote:
你有問題嗎?
你根本不懂合約書定義...(恕刪)


看來你也不懂有效合約的定義,
如果開版大大的論述無誤,就是解約金提高3000元,而未提出合適理由,
導致相同期間內(三個月內簽約的內容差異過大), 消費者的權益不一,
這是會被視為無效合約的!

簡單舉個誇張的例子來說,如果今天台灣之星把違約金改為10萬元,
消費者也簽了,那這份合約有效嗎?
剛查了有效合約的條件看到

在合同法內,代價是指某人因對另一方作出承諾而須付出的東西,或向另一方付出報酬 ( 兩者均可以金錢來衡量 ) 。一般而言,金錢、貨物及服務均屬於代價的具體例子。閣下應注意,代價不一定具足夠價值,就算賣家或服務提供者以低於巿價售出商品或服務, 該賣家或服務提供者其後不可入稟法院追討差價。

就算十萬,簽了也是有效的,只是就得注意有詐騙或暴力脅迫的問題,所以你剛剛說的,無效的條件就
具備剛剛說的問題才可以無效,並沒你說的東西,頂多是用消費者權益受損來提異議

說真的我也算了其他家,也是差不多比原價3000上下,所以依照這邏輯,大家都是黑心廠商,這樣可不可以呢?


弓長無忌 wrote:
看來你也不懂有效合約...(恕刪)

sqs wrote:
說真的我也算了其他家,也是差不多比原價3000上下,所以依照這邏輯,大家都是黑心廠商,這樣可不可以呢?...(恕刪)


說真的
你算出來了.......

能舉例PO出來所有業者的合約內容分享一下嗎?
不然這樣說
實在是沒啥認同感......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法客 wrote:
前幾天看大家猛討論 ...(恕刪)


再優惠也不會用它的
我無需要給你認同感~~
因為不是我的義務
我還可以說 我弄到低資費(28X)網路吃到飽,網內通話免費 跟 IP6空機,你相信嗎?
你不相信我也無所謂,反正這網站也有不少人私訊我知道怎麼用了(雖然已經不能用了)

順便說一下,我26號就要去你去的那間領機子,看你要不要祝福我或詛咒我囉~~

法客 wrote:
說真的你算出來了.....(恕刪)

sqs wrote:
我無需要給你認同感~...(恕刪)


太神了!!!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