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原廠銷售政策如何,如要在我國境內銷售,就要遵守我國法律規定。如果不認同業者行徑,就上蘋果網站投訴吧,沒把消息鬧大,通路商 / Apple 肯定是吃定台灣消費者了。一個上萬元的包包當場發現有刮痕、有小洞都可以換新了,為什麼手機就不行?而且還要先付錢、簽完不平等條約?敢開什麼樣的價格,就要讓買的人覺得有那個價值。屬於自己的權益,就要敢站出來維護,不然以後再次發生同樣事件,別怪業者機歪。
無聊為什麼中華電信賣iphone這件事就被放大檢視七日退貨換貨本來就只適用網路購物現場交易的都是現場檢查,沒問題就帶走,帶走才發現有問題, 改為維修處理這規則哪裡不一樣了你去 NOVA買相機買筆電哪一個不是讓你好檢查確定沒問題後蓋保固章網路七日可退可換是因為你沒有當場驗機所以消保法規定讓你有七天猶豫期和檢查期當場都檢查沒問題了,之後有問題本來就是以維修處理誰知道你是不是帶回家自己摔爛然後拿去吵?中華電信這張切結書其實是多餘的現場交貨本來就沒有七天鑑賞期他只是不想之後有一堆人來鬧所以才弄了張切結書來省麻煩
brilliant wrote: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太瞎了~兩萬多的手機品管是這樣子的...比A去踢溪品管還糟糕...那張聲明我看是嚇唬不懂的消費者吧~搞不好是逼消費者別搶剛上市的手機~最好一個月一個月照著輪來買...最後一批買完我看都要出七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