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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違法 請對切結書說不!

這篇文實在太讚!!衷心感謝前兩批大大們的犧牲,接下來領機時就可以據理力爭了!!
話說回來,12:16分要等到哪時
不管原廠銷售政策如何,如要在我國境內銷售,就要遵守我國法律規定。

如果不認同業者行徑,就上蘋果網站投訴吧,沒把消息鬧大,通路商 / Apple 肯定是吃定台灣消費者了。一個上萬元的包包當場發現有刮痕、有小洞都可以換新了,為什麼手機就不行?而且還要先付錢、簽完不平等條約?敢開什麼樣的價格,就要讓買的人覺得有那個價值。

屬於自己的權益,就要敢站出來維護,不然以後再次發生同樣事件,別怪業者機歪。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大大幫你轉一下


花仔公 wrote:
羊毛出在羊身上...(恕刪)

不要買就好了
就為了隻貴貴的手機
都什麼時候了還在4吋
無聊

為什麼中華電信賣iphone這件事就被放大檢視

七日退貨換貨本來就只適用網路購物
現場交易的都是現場檢查,沒問題就帶走,帶走才發現有問題, 改為維修處理
這規則哪裡不一樣了

你去 NOVA買相機買筆電哪一個不是讓你好檢查
確定沒問題後蓋保固章

網路七日可退可換是因為你沒有當場驗機
所以消保法規定讓你有七天猶豫期和檢查期

當場都檢查沒問題了,之後有問題本來就是以維修處理
誰知道你是不是帶回家自己摔爛然後拿去吵?

中華電信這張切結書其實是多餘的
現場交貨本來就沒有七天鑑賞期

他只是不想之後有一堆人來鬧
所以才弄了張切結書來省麻煩
天下事人人皆可管

t8842353 wrote:
大大幫你轉一下...(恕刪)

很聰明,該店所發的白紙黑字沒有該店的印鑑!

古嵐索 wrote:
很聰明,該店所發的白...(恕刪)


沒有印鑑沒關係可以錄音。
其實不急著拿IPHONE5,只要拿貨的人一少
電信商也不會想放棄賺大錢的機會,什麼限制也沒了

brilliant wrote:
中華電信自14日開始...(恕刪)


太瞎了~兩萬多的手機品管是這樣子的...比A去踢溪品管還糟糕...

那張聲明我看是嚇唬不懂的消費者吧~

搞不好是逼消費者別搶剛上市的手機~最好一個月一個月照著輪來買...

最後一批買完我看都要出七代了

huvec wrote:
今天去領第二梯,雖不...(恕刪)

口頭方式告訴你,你可以把的所說的話給他錄下來,可以的話請個朋友在你領機當中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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