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應該算蘋果的缺失最近在蘋果的官網上看到iPod nano第一代的電池問題換機服務如果一隻手機在用一年兩年之後就會因電池膨脹而異常或損壞又因為設計上的原因而無法讓消費者可以自行處理那在販售的時候是不是就應該告知消費者該產品的有效期限?(或者有,煩請網友查證)這樣我們花了一大筆錢,換來一個不定時炸彈,對消費者公平嗎?如果有一天因為這樣的缺失造成無法回復之傷害,是該算我們消費者倒楣?
fbiwbi wrote:現在的手機都有防止過...(恕刪) 前面已說過保護功能, 無法保證 100% 發揮作用,有些鋰電池還投保意外險.你可以保證產品保護功能沒失效 ?為安全起見, 充飽電就拔出插座. 節約能源又安全.不然為何有樓主 3gs腫起來了....及其他意外案件.鋰電池腫起來了,表示產生大量汽體.鋰電池有洩壓孔 為何還會腫起來 ?如果繼續充電, 鋰電池腫更大會造成設備損害, 也可能短路, 不可預料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