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你請店員幫你灌軟體? 用店員給的不一定是正版軟體你很爽嗎?
iTunes很難懂嗎? 申請帳號很難嗎? 插自己電腦做iTunes備份或是用iCloud備份很難嗎?
手機有問題直接插自己電腦點選"回復"很難嗎?
最後....我只想跟你說 為什麼這麼多人選中華電信 因為除了便宜用戶多之外
神腦維修絕對不會機機歪歪!保固到去換新良品都行!
AkiAkilin wrote:
真的不懂,只想用一支...(恕刪)
你今天跟一間公司買全新貨物
這間公司本來就有義務要給你完善的產品
台灣最嚴重的問題是有些人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已經到了強詞奪理是非不分了
我今天不可能買隻手機
買的當下就要把手機拆開全部檢查一遍
接著再當場測試下載程式來測試所有功能
接著我才拿回家(相信沒人會這樣做吧)
居然有人建議非得這樣做
否則拿到爛貨就是消費者的錯
哈哈哈~~
更何況這個案例
遇到商品有問題
拿回去維修換新結果換到泡水機
這也是消費者的錯?
消費者與商家資訊上本就不對等
有很多商品知識是商家才知道
商家有義務說明雙方檢查的諸要點並完成驗收程序
怎麼可能強求每個消費者都要有那種知識
知道要去檢查什麼防水點並主動檢查
這是廠商的責任
怎麼會有人硬把這種責任歸責到消費者身上呢?
哈哈哈~
美國法律針對商家與公司利用資訊不平等的情況
來惡意欺凌消費者
是有很高的懲罰性賠償
可憐台灣就是有一些只顧立場卻是非不分的鄉愿
政治與司法才會盡是搞些保護權貴低賤平民的不公不義事情
01真的很多神嘴
甘拜下風
sonic172 wrote:
有些人真的一點常識都...(恕刪)
這位大大您的論點,小弟實在無法認同,說別人沒常識前,是否大大也已清楚相關規範??何以認為他人言論為強詞奪理??
相較於美國逞罰性賠償,大大是否熟稔我國民法債篇與消保法相關法規,再作評析。我想大大稍微翻一下民法第354條以下之法規再函攝於此案例便會發現究竟是否誠如大大所說的只充斥著不分是非的鄉愿。其實大大所謂資訊不對等之情形,不只消保法,保險法等都有相關規範,乃至民法等,其實都只是風險分擔下的權衡。差別只在於台灣與美國司法環境差異性過大。
與其刮別人鬍子,不如幫幫樓主看如何主張還比較切中問題。
回到這案子,經銷商當然有義務要銷售於交付買受人時完整無瑕疵之商品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但買受人仍有檢查通知義務,且位於耳機與傳輸孔的防潮試紙是屬於外觀即可注意到的,要推說不知情,實在有違常理,何況還過了那麼久。再者,光是如何舉證,就容易使樓主處於不立的立場,畢竟時間拉長了。唯一有力的說詞僅在於店員從未告知消費者新機需檢查之處,及保固之依據,但如何舉證也是一個問題。為了兩萬元牽扯官司甚至以刑逼民,更別提各公司內部申訴機制,還真沒遇過公司內部申訴機制會主動承認錯誤的。無關乎資訊對不對等,也無關乎是否把責任推給消費者,樓主最大的難處是在於如何舉證,口說無憑,如何主張。
不如透過消保官居中與廠商協商要來實際與快速。另外樓主您也可以先在上班時間撥電話給消保官的消費者服務電話去請教您的案例,會得到相關協助的。各縣市都有,再請樓主您查一下了。記得要檢附相關文件書面承給消保官。
另外,公訴罪是不論被害人是否提告,檢察官於知有犯罪情事時都應主動偵查的。在此也幫大大更正一下^^
i store的門市人員幫我做了初步的檢查說手機有受潮,該店店長卻回我說:她不知道i store的人為何會這樣跟我說,她看我的手機不知道哪裡受潮了,(還問我看哪裡)
非維修人員,她不會跟我說這樣的事,只能由維修人員去判定。
我不知道的部份,她不會檢查的部份,才會造成現在的事件,我必須承認,我的確買東西時,沒有想太多,
只認產品,而且想說牌子那麼大應該不會有問題,沒有想到經銷商不同會造成如不同的結果,也沒有意思浪費論壇的資源po取暖文,只是第一次買手機遇到這樣的事,真的很不解,才會po文看看大家的議見,
但真的謝謝大家,讓不擅用論壇的我,真的受益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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