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灣^^ wrote:剛剛看一則新聞,有位...(恕刪) 店家:老百姓真是上癮了消費者: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千金難買早知道,還是海豚機最好如果真的要賣,只是不知道哪個衰神會買到這隻18400元收訊不良的iPHONE
我覺得很合理啊先不去討論服務品質的問題合約終止自然是補貼方案同時中止我不懂大家覺得問題出在哪??毀約金的部分 這些東西本來就很合理當你在合約書上簽下字並交給對方那一刻起你就已經被合約書制約了很多台灣人就是有個壞習慣合約書不仔細看 說明書不仔細看上面這兩樣其實就是花點時間而已但很多人就隨便就好到時候吃虧的還不是自己??
雪碧豬 wrote:你真的知道什麼叫"消...(恕刪) 這樣講好了, 你申辦手機門號也是自願提出證件, 自己簽過合約, 電信業者沒逼你吧.你也知道辦這個是綁約的, 有所謂的鑑賞期??電信業者不適手機製造商, 收訊問題規收訊問題, 手機歸手機.cooper_wan wrote:消費者為什麼要買智慧...(恕刪) 消費者買智慧型手機要做甚麼電信也者哪管得著, 今天你去申辦手機, 他哪知道你要如何使用? 他只知道你是自願提出證件, 自己審閱過合約, 而提供你這樣的商品以及服務. 一切合法吧! 電信業者有錯嗎?
網上一些邏輯錯亂的人回覆了情理錯亂的解釋我住連江縣東引鄉的島上我買iPhone 4S綁了兩年約發現家裏訊號不好出海抓魚收不到信號坐船到台灣或是到南竿的縣政府辦事統統不行上網請問我使用了二十天可以全額退費嗎?同理可以引申到台灣許多的地方3G訊號覆蓋在台灣本來就不是百分百難道因為這原因大家都可以以『在我家收不到信號』解約請問合理嗎?